几支百人队被德里克收拢在身边,当做预备队。

其他三侧各有五支百人队。

唯有靠近北边的地方,空荡荡没有一个士兵。

五百左右的蛮人,是守不住这座小镇的。

区别只是,需要付出多少伤亡。

德里克没有玩任何花样,直接下令强攻。

用命堆,堆出气势,堆出时间。

三面齐攻,督战队就拿着刀站在后面。

要么死在城外,要么死在城上。

前排的军队稍显散乱,不过看得出来能够维持基本的秩序。

德里克也不客气,直接将第八千人队当做了炮灰。

帕尔默男爵身边的军官想要反对,可是却被他制止了。

既然是来学习的,就要交学费。

“帕尔默男爵,第一波只是试探一下防守的重心,接下来的攻城任务将由精锐步兵执行。”

战场上,德里克的态度比昨天生硬了很多。

不过他的意思很明显,第八千人队就是炮灰的水平,当然要当炮灰来用。

接下来我的人也会拼命,伤亡一样不会少。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些不舒服。

“大概多久能够攻破?”帕尔默男爵问。

“看蛮人的战斗意志,如果战斗意志不强的话,天黑前就能冲进去。

如果战斗意志强烈的话,明天也够了。”

“这么快?”

帕尔默男爵有点不相信。

德里克没有解释,实际上只需要舍得伤亡,这个速度可以更快。

战争说起来复杂,其实也简单。

战斗意志,人数,训练,士气,这些都能影响胜败。

而蛮人的数量,决定了他们无法持久。

为什么以少数军队坚守的事迹那么出名,就是因为稀少。

五百人,几波玩命冲击,就能减员一两百人,剩下的能够不崩溃就不错。

留了一条退路,对方的战斗意志会被更进一步削弱。

不过这些就不用详细的跟他解释了。

德里克占据了一个相对高位,能够清晰的看到战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