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冬是活人,身上阳气重,而鬼市大多都是亡魂,阴气过盛不说,更是执念深重。
阳气对这些亡魂来说,就如同毒药,若是被他们嗅到,便会化成恶鬼,将前生的罪孽因果施加到麦冬的身上。
所以博落回一步都不敢离开麦冬,只为用他身上的尸气,去掩盖麦冬的生气。
但长此以往也不是个办法,麦冬的神识本就虚弱,若总逗留在阴气之中,阳气便会越来越弱,最终魂魄就会脱离肉身。
走投无路之时,狼头终于带来了一个好消息:亡魂渡的老翁撑着枯叶船来了。
博落回一听,连忙背起麦冬便要动身,但狼头却拦住了他。
老翁这一趟,不知要有多少阴魂上船,若是就这么随意的跟上,万一被船上的阴魂嗅到麦冬的阳气,波涛之中可是没有逃的地方。
这确实是要考虑的事情,可若是现在不走,错过了这一趟,下一次摆渡便又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如何是好?
“倒不是没有办法,只是……”
见狼头为难,博落回连忙催促道:“都什么时候了,若是有法子,便赶紧说了吧。”
“只是有些对不住你,”狼头眉眼紧蹙,“你已身故,体内的血便是死血,若是能涂在麦冬姑娘的身上,便能用尸气暂时遮掩住她的生气,但……”
这话确实很冒犯了。
人死之后,不管如何,都要求个尸身完整。倘若要用博落回的血,便不知要刺上多少个窟窿,才能足够覆盖麦冬,毕竟死人的血是很难放的。
博落回听言,二话不说,抽出狼头的佩刀,一把便刺进了胸口。
“这副躯壳都在冥界了,哪还有什么葬身之所,全不全尸又有何妨?”博落回说着拔出了刀刃。
博落回是活尸,自然是感觉不到疼痛,但即便一刀刺穿的灵台,也只是流出了几道乌黑的血线。
狼头佩服博落回的果敢,也顾不得男女之别,连忙扯下袍摆,沾着血往麦冬身上涂去。
博落回一连捅九个窟窿,才将麦冬的的脸上、颈间和手臂涂上血,狼头将沾血的布披在了麦冬的身上,三人这才往渡口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