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午膳时分。
当地小有名气的饭馆中,早早挤挤一堂。
嗯,是挤挤,不是济济。
互不相熟的食客挤凑在一桌,各点各的吃食,自顾自的味蕾。
靠角落的四人桌也坐满了客人。
当中有个白衣人。
远远一瞧,像是个富家公子,因为有几分贵气。
走前两步再看,却又像是个游侠儿,因为有几分风尘。
近前细细打量,便觉着应是个书生,因为太过瘦削老实。
姜逸尘并没往自己脸上鼓捣太多肉皮毛,只在眉眼处、鼻梁处和面颊处稍作了些手脚。
易容不一定非得从头到脚彻底改头换面,只要平平无奇、和光同尘、不惹人瞩目即可。
此刻,他右手筷子中夹着挂有几颗青葱、蘸着几缕汤汁的牛腩肉块。
左手上抓着根皮薄澄亮、肉白紧实的大鸡腿。
面前除了摆着锅红烧牛腩、刚被扯下一条腿的大半只白斩鸡外,还有摆放齐整满盘油光的脆皮烤鸭,以及被层层辣椒掩盖住的鱼头。
也就是这家饭馆在当地吃得开,否则要一下吃上这些草上走的、地上飞的、水上飘的、河里藏着的,还真得去那些名头响亮的大酒楼、大客栈才成。
这顿午饭姜逸尘吃得很奢侈。
看着很贪婪。
但吃相还是保持得很文雅。
姜逸尘平日从不吃多,至少今日桌上这些吃食够他分三四顿吃完。
委实是这几天累着了,饿坏了,特地犒劳自己来的。
绝没有铺张浪费、惹人眼馋的意思。
这几天,他忙着杀人。
为了闹出足够大的动静,他需要杀很多人。
为了让蜀黔一带的武林风声鹤唳,他需要悄无声息地杀人,且让人无从追查到他的踪迹。
为了在尽量短的时日里,造成最轰动的效应,他的一切所为都得足够快,且教人后知后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