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够不到的白月光,还是应该先接受触手可及的朱砂痣。古人说得好,有花堪折直须折。再不济,等跟林眷谈恋爱谈腻了,也可以再回头去追简聆音嘛。
反正简聆音这个老寡王的样儿,应该也没人能把她追到手。
林眷笑了:“你这么简单,就放弃聆音姐姐了?”
真是不入流啊,这种垃圾,根本不配当她的情敌。
“你既然选了我,那就不能跟聆音一起过生日。”她说话的时候有种跟身份完全不符的骄纵,“我不许。”
孙景宁心里觉得好笑,林眷小朋友,你能不能认清楚,你就是个家政小妹,你还不许。你能使唤得了谁?
林眷看出他眼里的不屑,贴近孙景宁,伸出手握住了他的脖子,指尖搭在他的动脉上,将要撕碎却又未用力。
“孙景宁,”她指尖变得坚硬锐利,扎进了孙景宁的脖颈中,眼中红芒淡淡闪过,“我说了不许,就是不许。你如果不信,可以试试。看是你的忌日先到,还是聆音的生日先到。”
孙景宁想要呼救,但是一点声响都发不出,只能惊恐地瞪着林眷。如果说从前林眷对他还是小打小闹地吓唬,他还能自我洗脑是脑子撞坏了出幻觉,那现在林眷无疑是没有耐心隐藏自己的兽性了。
“现在就打电话,找人接你回去,别在Q市碍眼。”
孙景宁感觉自己的手可以活动了,他连忙伸出手想要把林眷的手扯下来,但一切不过是徒劳而已。林眷那个手腕明明那么细,手臂看着也没多少肉的样子,扣在他的脖子上的时候,却像是铁箍一样。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小心思都显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