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金发是那样的耀眼,几乎能够让她回想起什么东西了。
简聆音皱了皱眉,想起那天在万春馆,她喝醉了酒,那时方源那个色心不死的老男人还没有变成植物人。她吐得晕头转向,正在勇敢拒绝的时候,有人冲了出来,一个拳头撩到了方源。
那个时候,金发也是这样的闪耀,几乎像是太阳的光芒,能够灼伤所有阴暗之人。
而那样极致的暴力美学,终究是在她生日会这天,重演了。
她想起来了,那天暴打方源的英雄好汉,就是林眷啊。
林眷出手很迅猛,暴力是涌动在她血液中本性,因为被压抑了太久,所以一旦可以冒头,就非常地畅快。她身上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杀死对手,你才是真正的王,任何想要觊觎你的东西的人,都要死。
可是她毕竟不再是当年那个无法自控的小狗了。
无论如何,她终究还是绷着一根弦,这根弦的名字叫做简聆音。
她时时想着,老婆还在呢。
别吓着她。
第34章
林眷揪着庭和的领子就是一顿暴扣, 在对方毫无反手之力的时候,掏出来了那枚红宝石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