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囊太单薄, 她不过是捏着的力道稍微重了一点,就能看到青紫交错的淤痕, 指甲扣住的地方,又在青紫之上开出淡淡的血红。
她勾住简聆音的脖颈, 只觉得如同握着一只稚鸟一般,生杀予夺,皆在她一念之间。
就是这一念之间,全然陷入癫狂快乐之中的林眷忽然就有点明白庭和了。
常人的爱是付出,是成全,疯子的爱是占有,是摧毁。付出与成全,总是伴随着自身的苦楚,但占有和成全,自身不仅不苦楚,反而能够欣赏爱人的苦楚。
只要足够自私,就可以感受双重快乐。
简聆音只觉得林眷疯起来可是真的狗啊,都说了怕痛怕痛怕痛了,咬人的时候怎么还是不知道轻一点?她忍不住去推林眷,但最终无济于事,只能一边嘶嘶叫,一边锤林眷。
很好,完全没用。
事实证明,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常常跟林眷说可以来啃我,林眷就真的会发疯来啃人。简聆音发现自己还是太天真了,她以为林眷这种每天只会呜呜呜的小狗,跟个抹布似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最生气的时候也只会白着个小脸哭哭,这有啥好怕的。
现在她有点理解庭和为什么会被缝十几针了。再啃下去,她嘴角都要缝针了!而且她甚至没有办法靠打嘴炮这种方式感化林眷,因为她根本就腾不出来这张嘴。
既然逃不掉,就只好加入战局,简聆音想着不能光自己被咬得生疼,也得给林眷身上挂点彩。然后她俩一边亲一边拳打脚踢,一边吻一边互相伤害,最后从书房滚到床上,衣衫凌乱,气喘吁吁。
简聆音被林眷一个公主抱砸在床上,往上弹了弹又被按住,暗夜里她看到了林眷的眼睛,耀眼璀璨,一如当初生日宴上送她的那颗红宝石。
只是这双眼睛充满了混乱与无序,罪恶与癫狂,暴戾与狂妄。简聆音很努力地想要从这双眼中寻觅到往日相爱的痕迹,但是很遗憾,人不能跟疯狗谈爱情,林眷现在是真的把她当做一个可食用小饼干了。
简聆音直骂蠢狗。
能不能别跟真的要吃人似的,被情深深雨蒙蒙地咬一口,她尚且还能告诉自己这都是情趣,但是眼冒红光地狠狠啃她,简聆音真的会觉得自己要被拆骨入腹了啊。
她是人,普通人!普通人谁遭得住你这副吃小孩的嘴脸啊?
简聆音狠狠推了推林眷,阻止对方继续吻她:“林眷!”
林眷歪了歪头,似乎有些疑惑为什么有这么叛逆的小饼干。
“你要对我好一点啊,不然一会儿清醒了,你又要难过。”
难过了又得自闭,还不是得我哄你……
简聆音说完,自己都感觉自己有点太没骨气了。她明明才是受伤的那个人,她手腕肯定被林眷这个臭狗给掐紫了,脖子上不知道有没有留下指痕,明天去上班怎么见人,别人恐怕要误会她被人打了一顿。
但就这样,她怎么还是想着林眷会难过啊。简聆音开始气自己没骨气。她都那么大一个人了,怎么会被林眷这种小疯狗吃得死死的?
林眷完全没有听懂人话的意思,继续抱着老婆啃啃啃,从嘴巴啃到手腕,恨不得连肚脐眼都留上俩印儿。真是属狗的爱咬人,简聆音都被林眷咬麻了。林眷咬她一口,她就挠林眷一爪子,争取做到彼此平衡,等明天早晨起来一看,能惨烈得不分伯仲。
简聆音想着林眷反正也听不懂人话,她絮叨絮叨也无妨。在林眷沉迷于用嘴咬人的时候,平时含蓄少言的简聆音嘴也没闲着,变身话痨开始骂骂咧咧。
“蠢狗,蠢死你算了,你要不下次还是打我一顿吧,跟你睡个觉,他妈的太不容易了。”
“你完蛋了,明天早晨我就把你踹出去。你有本事就放开我,我现在就把你铺盖卷都丢出去。”
“你不会每次上床都发疯吧?我实在为你感到忧虑,林眷,除非你找到一个铁骨铮铮的人,否则谁能遭得住你这样?”
“说起来,那年杏花微雨,或许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我就不应该教你数学题,让你自己被数学虐得精疲力尽,我可能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而且你这样发疯,岂不是又记不清多少个吻了?问题是我好像也记不清楚了。这是不是说明,某天我会没有一点点防备地想起所有事。那些记忆里,你也这么蠢吗?”
蠢狗不说话,专心低头行不轨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