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肠子比我奶奶最花的那件衬衫还花。”沈姜踮起脚,两只手放在爱德华的脸颊上,“不要跟他玩。”

爱德华望着那双干净明亮的眼睛,他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倒影,不一会儿就听到自己的声音。

“好。”

回去的路上,他们在走廊里见到大街小巷音像店经常出现的身影。

“黎叔~”

黎明转过身就看到熟悉的人,原本冷淡的脸上立马浮现慈爱的笑容,“哎呀,妹仔!”

“又长高啦,一年前你才到我这里。”他在自己肩膀处比划了一下。

“没啊,只是今天鞋底有点高。”沈姜把身后的爱德华拉上来,“这是我儿子,爱德华·塞尔斯。”

她看到黎明眼神变得惊悚,连忙解释道,“我在洛杉矶的养子,不是我生的。”

“你吓我一跳。”黎明拍了拍沈姜的肩膀,他对于这个同乡出身的后辈一向上心,“到我办公室里玩吗?”

“黎叔,我已经二十一岁了。”沈姜尴尬地挠了挠额角,她想到自己年少轻狂把黎明办公室里整瓶果酒当饮料喝下去,最后呼呼大睡的场景,“六年前只是一个意外。”

“你多大在我眼里都是孩子,走,带你孩子一起去吃好吃的。”

一路上,黎明询问了沈姜最近的状况,对方一一作答。

两个人在黎明办公室呆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

离开前,黎天王叫住沈姜,“出门在外收敛一下自己的脾气。宁惹君子,不惹小人,他们到时候在小报上一阵乱写,乱七八糟的名声就给你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