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好马就等于是自己有了一个强劲有力并速度更快的坐骑伙伴。
一把好刀就意味着自己多了一条命。
做工精良的马靴和裹腿,就意味着自己长途奔袭时再也不会让双腿被磨得皮破血流,让自己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战斗,也相当于给自己的安全加了一道保险。
谁特么不眼热?
何况现在眼看这些东西明摆着就是要发给自己的,谁特么不心热?
从德楞泰他们这些新加入的骑兵进入山谷到现在,他们的一切动态和心理反应都被妙花这个气劲镜高手明察秋毫,了然于胸。
就包括其中几个心思龌龊的老兵痞的眼神,也没逃过他的眼睛。
妙花已经知道这伙骑兵的来历和跟脚,也知道佣兵团现在如果有这样一股机动力量的加入会增强不少实力,但他同时知道自己这次的训练教导会有多么的难。
就因为现在是在战场,他可不会有多少时间来调教他们。而且这些骑兵与二分队那时刚入伍的青瓜蛋子们不同,都是从军多年的老兵油子,要想让他们尽快当用,就不能再用过去的老法子,要另辟蹊径。
先是诱之以利,在战场上佣兵团可没多少现金拿出来打赏的,但是可以用更好的装备来吸引他们。都是老兵油子了,好装备能够带给他们什么,想必都清楚,就是要让他们在训练中更有动力。
再一个当然就是妙花轻车熟路的慑之以威,服之以力。
不服?老子就将你打服,这才是妙花最喜欢的方式,很契合军营的风格。
就连佣兵团的老大都经常被他以切磋之名打得鬼哭狼嚎,更不要说这些跟他非亲非故的老兵痞子。
当然,先给个甜枣再动手也是应有之义。
所以,妙花又随手拿起一只晋造汤姆逊冲锋枪,对着旁边100米外的一颗大树就扣动了扳机。
“嗒嗒嗒……”枪声响起,吓了德楞泰他们一大跳。
妙花轻描淡写地一梭子扣完,就将冲锋枪交给身边的士兵,又拿过了一支长弹匣的驳壳枪。
那个张大是个有眼色的,用右肘微微顶了德楞泰一下,向那颗大树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