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啥意思?
就是说不管是他国百姓途经清国,还是清国自己的百姓,有自愿投奔金国的,清国不得半途劫掠、阻挠。
劫掠百姓,这是草原民族最喜欢干的事情,算是不成文的规定。
可是金国却把这事摆到了明面上来,而且直接当作了一个条件。
劫掠明国百姓金国会那么好心的过问吗?
当然不会!
那么会有明国百姓途经清国逃往金国吗?
肯定有!
会有清国百姓直接逃往金国吗?
答案自然也是肯定的。
那金国的目的是什么?
难道仅仅只是为了这么一点百姓?
要知道就算真敞开了让大家跑,估计一年到头也不可能超过五万人吧?
所以这个条件表面上看起来根本没什么太大用处。
但实际上呢?
他却是金国悬在清国头顶的一把利剑。
两国开战,要讲一个师出有名!
有名,那就是正义之战!
反正各国发动战争之前总会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
最不济,也会说“你们杀了我的百姓”或者“我有士兵走丢了”。
就连赵敏强占了朝锦二州,完颜洪烈不是也找了一个为姐妹报仇的蹩脚理由么。
可如今金国开出的这个条件就等于给了金国理由。
一个随时随地就能对清国用兵的理由。
一个没有次数限制的绝佳说辞。
明天他打你一顿,你劫掠百姓了。
后天他可以继续打你一顿,你阻挠百姓北迁了。
关键是你还没地方说理去!
或许有人说,金国开的条件清国可以不同意啊!
可是金国会说,我这不是在跟你商量,只是跟你说一声。
因为这事人家占理,占着大义!
而且你以为金国君臣为什么给代善下了那么多套,但是却没有真的怪罪他?
别出幺蛾子,老老实实当个工具人,你好我好大家好!
否则我不介意老账新账一起算。
所以代善压根儿就没得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