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他打了几只野兔回来,因为打的兔子多,沉甸甸的,一条野兔的尾巴拖在地上,血水画出了一条歪歪扭扭的痕迹。
蒙恬一看,忽然灵机一动:“用兔子的尾巴来代替聿的字,会不会更好一些?”
回到自己的营房,他马上剪了一只兔子的尾巴,插进一个竹管里,想用它来写东西。
不过,兔毛油光水滑,不吸墨,在绢布上写的字歪歪扭扭、断断续续的。
蒙恬又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还浪费了这么好的一张绢布。他气急之下,将那只“兔毛聿”扔进了门口一个山石坑里。
过了几天,他从营房里出来,想透透气。无意间看到了那只被他丢弃的“兔毛聿”,蒙恬捡起来,用手一捏,竟然是湿润的,毛色也更白了。
他立刻跑回营房,把它浸在墨水里,兔尾忽然变得十分“听话”,吸足了墨水,写得又快又稳,字迹也越来越流畅。
原来,石坑中的水含石灰质,在碱性水里浸泡后,兔毛变得柔顺了。
因为这只鱼是用竹管和兔毛做的,所以蒙恬给“聿”加上一个“竹”字,称其为“笔”。
从此之后,蒙恬就被称之为笔祖。
“我居然还成为了什么笔祖!只不过是为了书写方便弄出来的小东西。”蒙恬摆摆手不在乎的说道。
“蒙恬将军,你可能不在意毛笔,可是用了上千年。一年多年后,我们也都在用毛笔。
你可是功不可没,才会被尊为笔祖。我著书三十多年,二百多万字的书,全都是用你用毛笔一个一个字写出来的。
如果没有你造的笔,我怎么可能写那么多字!”李时珍说道。
蒙恬一脸震惊,想不到李时珍居然会,写出来那么多字。
而扁鹊则是说道:“”这毛笔,确实好用,要比聿强太多了。“”
在扁鹊那个时代,写字还是在用聿,他是深知聿的难用,也对毛笔很是认可。
笔墨纸砚,被称之为文房四宝,其中笔指的就是毛笔。
吱嘎!
这时,一个身穿盔甲的冲进了月亮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