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路虎女打人事件

月下寻花 西窗V听雨 2375 字 26天前

违章逆行还打人骂人,简直太不要脸了!

这样的玩意儿就应该负刑事责任,把她送进去教育几年。

打了人还想跑?门都没有!

叶寻花把体内的雷电之力一催,一道看不见的电流瞬间传导到路虎车上,仪表盘一颤,车子熄火了。

然后任凭路虎女如何启动,就是打不着火。

警察很快赶到了,把路虎女带走审查,让男司机先去医院处理伤口,做个鉴定。

这个时候很多旁观者已经把视频发到了网上,当天就引起了公愤,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有个网友问:这个男的为什么不还手?就这么任由一个女的殴打?

底下有网友回复:还手就算互殴,有理也变的没理了。

另一个网友又问:还手应该算是正当防卫吧?

网友回复:不算!已经有先例证明过了。

这个先例说的是此前在 318 国道上,有一个男子因为阻止一辆逆行引起拥堵的车辆插队,先是被逆行车上下来的一个女子劈头盖脸一顿辱骂,见男子不理他,上去就是一巴掌。

男子被打急了,立刻还手,双方撕扯起来,后被群众拉开。

随后赶来的警察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去调查,做出的判罚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男子拘留 10 日罚款 500 元,女子仅罚款了事,给出的理由是双方互殴。

这件事在当时也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人们对这样颠覆认知的判罚结果大感不满,凭什么好人阻止不法行为受到攻击不能还手?还手就算互殴,那以后谁还敢站出来阻止违法行为?

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但是这个案例却被人们记住了,遇到此类情况大多选择视而不见,谁也不想做了好人还要被拘留罚款。

就像这个被路虎女打了的退伍军人,他都没有下车进行阻拦,只是正常行驶,就被人打的满脸是血却因为担心互殴而选择了不去还手。

这不得不说是法律的悲哀。

叶寻花在心里默默感叹着,希望这次的处罚结果不要让公众失望,不然只怕又要引起一场舆论风波。

第二天一上班,叶寻花照例早早来到办公室,打扫卫生收拾房间,给窗台上的多肉浇点水。

刘梅来的也不晚,笑着调侃叶寻花:“你把人家保洁阿姨的工作都干了,让人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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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干不是干?自己收拾着踏实。”

正说着袁英也来了,一进来就神秘兮兮的说:“科长,你们知道吗?咱市里又出大事了!”

“咱市里能有什么大事儿?”

刘梅倒了一杯水,一边翻阅昨天的来电记录一边问。

“科长,你真不知道,小视频都传疯了,照这样下去,又得上热搜。”

“到底啥事儿?快说!”

“这事儿网上的标题可押韵了,叫做'路虎女逆行打人,退伍兵忍气吞声'!”

袁英接着详细的说了一遍昨天叶寻花看到的一幕,其中不乏添油加醋,把路虎女说的多么厉害,多么嚣张,并猜测其背后一定有背景。

“警方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没有?”

“没那么快吧,怎么也得三四天。”

刘梅打开电脑看了看这个事件的热度,发现经过一夜的发酵,已经冲上了热搜榜。

而且已经有传言出现了,各种版本都有,有的说路虎女是社区干部,有的说是公安系统的,甚至有人说她是某个大人物的坐骑。

刘梅坐不住了,这件事必须赶紧解决,如果晚了后果会很严重,势必又会像上次提灯定损事件那样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她把相关资料让叶寻花和袁英赶紧整理打印出来,然后拿着匆匆找领导汇报去了。

刘梅的直属领导是市委杨秘书长,他在看了刘梅整理的资料和汇报后也感到事态正在向坏的方向发展,于是拿起电话和市公安局长通话。

“……这件事务必重视起来,要秉公执法严肃处理,不能让事态继续恶化,以免造成恶劣影响。”

“是!我马上组织人审理案件,争取明天一早发布通告。”

“明天不行!今天必须发出来,不能再拖了。”

“好,今天下班之前保证发布。”

下午四点,关于路虎女打人事件的警情通报发布出来了,对打人者王某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罚款 1000 元的处罚。

这个通告一经发布,迅速在各大网络平台上传播,而人们的反应却大大出乎了相关部门的预料。

首先是当事人退伍兵小林站出来发声,声称不接受道歉调解,将继续向上一级部门申诉,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