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香胡同在京城还是很有名的,有名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里真的会有柳絮或是飘花,而是因为这里的“花香”。花香,自然是像花儿一样美丽的女人身上散发出的香味。而这里的女人,却并不是妓子,与青楼还是很有区别的。
严格的说起来,花香胡同应该是属于“暗娼”的集中地,然而这里的暗娼却双比朱雀大街流莺巷子里只做皮肉生意的半掩门又高级了太多。
高级,自然也是因为她们的收费很高,当然也是因为这里随便一处宅院的女主人,都可以比得上青楼里有名的花魁,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诗词歌赋,亦或是舞曲艳技,这里每一座宅院的女主人都可以称得上是大家。
而与那些花魁不同的是,花魁们有的是卖艺不卖身的,即便卖身,也要找一个情投意合而又多金风流的男人,并且还会与客人产生情感。但是这里不同,女主人们在服务过你那些高雅的东西之后,也会毫不犹豫的跟你睡在一起,只是过夜费昂贵的吓人。
这里的女人是用才情和肉体来换取高额的金钱,不会跟你有任何情感的纠缠,是钱货两清的买卖。
身为大商最大特务机构二把手的莫惜朝,以往自然也是来过这里的。相比于青楼,他倒是更喜欢这个地方,这个可以让自己在心理与生理上获得极大满足的轻松交易的地方。
此时,站在花香胡同,看着一间间并排的宅院前挂着的大红灯笼,莫惜朝不自觉得皱了皱眉头,喃喃说了句:“怎么到这里了?”
接着,他失笑的摇了摇头,将这种举动归结于本能欲望的驱使,毕竟,自从在紫禁之战过后到现在,他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人。
倒不是因为别的,实在是太忙的缘故,他是真的没时间。
如今到了这里,那便意味着他的忙碌暂时可以告一段落了。
随意走在胡同里,瞧着一座座挂着红灯笼的院子大门,以及大门前那一个个神色木讷且高冷的接应婆子,负手提剑的莫惜朝脸上始终带着微笑。
他来这里已经很多次了,每次都会选择不同的姑娘,这是为了避免跟一个姑娘睡的次数多了,而对其产生一些莫名的情感。情爱这种东西,是莫惜朝最不需要的。
类似的事情,曾经在花香胡同发生过生多次,莫惜朝去年便亲眼看到过,有一个书生因为爱上了某个姑娘而纠缠不清,最后被这里的管理者活活打死,而那姑娘最后也上吊自杀了。
以他如今的权势地位,自然是不用在意那些管理者的,但这样的麻烦还是能免则免吧。
刚刚走到左面第十六间院子前时,他突然间站住了,有些感兴趣的向着院子这边看了看。之所以在这里驻足,是因为这间宅子的大门前挂着的是青色灯笼,而并非红绝。
青灯笼,便说这宅子的女主人是个新来的,刚开始做这一行。花香胡同三十六间女主人的宅子他基本上都住过了,如今来的新人,倒是让他颇为心动。
门口的接应婆子见他站在那里半晌没动,便主动走了过来,表情平静的行了个礼,没有任何谄媚之色,似是例行公事般的说道:“客人可是想见见此间的女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