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问题是,蒙古保长的家属,舍不得五十两的赔偿,偏偏要再起波澜,想要拿回烧埋银。
理由是,死者主动勾引保长官人,死了活该。
死者家属如何肯干?你们戕害了我们的女儿,只赔五十两烧埋银已经没有天理了,如今竟然要拿回赔偿,还污蔑女儿行勾引之事,天下焉有是理?
于是,坚决不退回烧埋银。
保长也怒了,他干脆指使手下把一把刀扔到死者家属院中,然后带村兵来搜,以私藏刀器为罪名,将死者家属捆起来送到荣城县衙,请求治罪。只走脱了死者的弟弟。
荣城县达鲁花赤阿木童哥,二话不说就按律判处死者家属“笞七十七,徒两年”。
由于棍子打的太重,七十七棍还没打完,竟将死者父母和哥哥打死。这下倒好,死者家属和死者在地下团聚了。
死者弟弟刘三九知道后,恨意滔天。他一不做二不休,晚上翻墙进入保长家中,守在茅厕口,将起夜解手的保长活活砸死。
然后,死者弟弟又被扭送到衙门。由于此案关系五条人命,还涉及到蒙古保长,已经超出了县衙的审理权限,就被移送到州衙。
被奸杀的女子全家,只剩下成了“杀人犯”的弟弟刘三九。这刘三九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少年,此时正一身镣铐木枷的跪在大堂上,满脸木然。
蒙古保长的家属,此时也在大堂上跪着。
知州黄不花将一个审理文书递给李洛:“镇守官人,此案下官已经审完初判,如何裁决还请镇守官人定夺。”
李洛接过初判文书一看,心里就怒气上涌,暗骂混账,但脸上丝毫不动声色。
黄知州竟然判刘三九“凌迟”!
刘三九虽然是杀人犯,但难道看不到情有可原之处,就不考虑他的复仇之心吗?姐姐被奸杀,父母兄长被抓到县衙打死,如此血海深仇,杀了仇人,判处斩首都过分,何况凌迟?
但是,黄知州判处的有没有错?按照元律,没错。
刘三九是汉人,他杀死的是蒙古人,本来就是死罪。另外,他杀死的是自己的保长,属于以下犯上,要罪上加罪。
所以,判处凌迟,站在元廷的角度,没毛病。说起来,这凌迟酷刑是在元朝才正式进入律法的(元律),我大元真是厉害哦。当然,蒙古人就算谋反,也享受不到。能享受的,只是汉人罢了。
李洛看着初判文书,只要他一用印,这凌迟的判决,就生效了。
如果不用印,呵呵,蒙古家属当然不会答应。事情一旦闹大,就是他包庇刘三九,和元廷不是一条心。
李洛真是好生为难啊。
此时,完全没有那种“堂上一呼,堂下百诺”的做官威风。那达鲁花赤的官印,变得无比沉重。
而下面众目睽睽看着,或者在等着他…用印。
正在李洛为难之际,忽然判官陈悉出列说道:“镇守官人,刘三九虽然该判凌迟,但情有可原,他已全家尽灭,颇为可怜,下官恳请改判为斩首。”
李洛心里一喜,这陈悉,果然是个有风骨的人啊,上次自己要“贩卖”流民,也是陈悉心有不忍,结果还受到众人警告,怕他坏了众人财路。
陈悉话刚落音,知州黄不花就出列道:“万万不可啊,陈判官,难道本官不知道情有可原么?可若判处斩首,蒙古家属势必不服,你何苦让镇守官人和我等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