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仲与唐不枫离韩席住处最近,自然是被韩席头最早拽起,出于二人睡姿不整,发髻皆是如山间野兔草窝一般,狼狈得紧。
二人刚出府门,便撞到一处,彼此定睛观瞧,皆是大笑不止。
“云仲啊,瞧你这鬓发散乱的模样,莫不是昨儿个夜里钻了哪位小娘子的青纱帐,叫人给生生赶出门去?”唐不枫自打结识了云仲,口舌之利日趋增长,显然与之前境界不可同日而语。
云仲哪肯吃亏,面皮之上无端升起一阵邪笑,阴恻恻道,“唐兄也不赖,许多日未见,怕不是叫旁人拐带了去,好生眷顾了一番细皮嫩肉,这才步子虚浮形貌不整。”
这番话引得唐不枫后脊突生一阵恶寒,激灵骂道,“你小子是当真够狠,同你拌嘴,还不如同人痛痛快快打上一架,大清早梗生憋屈,气人得很。”
两人寒暄几句,又各自回房梳洗片刻,这才一道前去不远处一家铺面,要上一碗清水米粥,一来涮涮这几天以来腹中的油水,二来也好解解困意。
“暂且不谈其他,光说这几日以来,在城中住得是当真舒坦,甭管是茶楼酒馆,还是街边听书下棋的茶摊,闲逛之中,心境都似是平和了几分,却没成想今儿个就得登程上路。”唐不枫将面前那碗热气萦纡的米粥喝空,终是缓缓吐出一口浊气,自顾说道,“若是闲暇时候,我倒还真想在漠城当中多转悠几圈,毕竟搁在外头,可没那么多民风淳朴,且尚并无门第之见的好地界喽。”
云仲擦擦额上汗水,靠在椅背处歇息,酒后这碗熨帖的清口米粥,的确令神智都连带清醒不少。
昨儿个那顿酒,显然后劲极大。自打少年回得住处,倒头便是沉入酣眠当中,一气打下晌睡至韩席登门,灵台之中还尚未回转清明。
也不晓得那眺春楼的掌柜是如何酿成,那酒水初入喉间并不烫辣,甚至可说极为顺喉,绵滑得很;可待到酒足饭饱过后,野马一般的醉意便无端冲直脑海之中,凭少年自觉,甚至比那夜大雪封门的庆三秋,后劲都要猛烈许多。
少年点头,悠然道,“好地方,若是老得不愿挪窝,或是在江湖里晃荡得腻味,我就跑来此处了却残生,听老叟说书,瞧万马入长街,想来也不赖。”
唐不枫皱皱鼻翼,“噫,好大的酸腐味,在这城中停驻不足一旬,文人风骨尚未学来一星半点,有人身上可是沾了不少文人的酸腐气,晦气晦气。”
以唐不枫的性子,向来不愿吃上丁点闷亏,一路而来,少年自然也是摸得极清,此举分明是报方才的妇人眷顾之仇,故而便不再以言语相激。
少年微微一乐,并不反驳,而是开口问道:“你这几日难寻人影,就连韩老哥都是苦寻不得,究竟是忙于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