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大兔子,献给仁慈的死神。”
“杀了二兔子,献给一直照顾我们的教会。”
“杀了三兔子,献给保护我们的骑士老爷。”
“杀了四兔子,献给……”
后面的字迹被血迹糊住,模糊不清,纪评努力辨认,才勉强读出来最后几个字:“献给最爱自己的父母?”
这是一张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拿在手里相当厚实,颇有份量,只是颜色暗沉昏黄,黑色的颜料在上面并不显眼。
这也许是一首长诗,从大兔子一路往下数,纪评只能看清前四个兔子,剩下来的内容通通被大片的黑褐色血迹覆盖住,仿佛还有浓郁的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弥漫开。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记录下这些东西的文字是汉字,还是简体版本的汉字,简体时代的语序。
纪评提出询问:“你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这是青年第一次谈到过去,莱尔立刻认真起来,颇为严肃地回答:“我不知道。”
“研究这种东西,”纪评捏起这张动物皮的一角,想起来自己努力赚生活费的日子,“然后给它们随便编点故事写下来,力求奇形怪状引人注目的同时还能合乎一点逻辑,再靠卖这个赚钱吃饭。”
其实他刚到安斯特的时候还想过这种路子呢,然而写作的笔和纸都要钱,识字的人很少,已经这样了,发给平民看的读物居然还需要教会过目……
也许是因为发下读物的同时会附赠教会修女或者神父的解读服务,体贴的教会神职人员将带领平民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阅读、理解。
所以一般只有歌颂神明的东西才能在教会的审核当中胜出。
当然,更重要的是,没有大规模、大范围的印刷技术。
纪评在了解到这些之后就死了心。
莱尔:……
他维持严肃的语气:“那你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纪评想了想:“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