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怯怯的回道:“你好,我叫玲玲。”
然后就乖乖的坐到一边的凳子上,慢慢的啃起了包子。
丁轩这才明白,伍大为什么在饭馆只吃了两个包子。
原来省下的一个是给自己妹妹吃的。
伍大先开口:“丁轩,我不管你是十六岁,还是十四岁,或者更小。也不想知道你的家世来历。
我看重的,只是你识得文字读得文章。
通过饭馆的事,证明你也是个聪明人。算是,初步合我的要求。”
玲玲闻听眼睛亮了起来:“哥哥,我也可以认字了吗?”
丁轩愕然,准备让我当先生教小姑娘学字?
伍大挠挠头:“我是十五岁当的兵,当初和今天差不多的情境,卖身为丁筹了点钱,才避免了玲玲的饥荒。
征战五年,思妹心切,匆匆回来。当初托管的人家已经逃荒了,好不容易才寻到乞讨的妹妹。
我是吃够了没文化的苦,玲玲也适逢上学的年龄,恰好遇到你这样的人,于是才招了你。”
丁轩明了,说的是不在乎自己的过往,还是想让自己把自个讲明白。
看,伍大也是十五岁就瞒报参军的!
看,兄妹俩也是穷苦出身的!
这是让自己不要有顾虑,坦诚相待的说出自己的实情啊。
说起来,最在乎的还是自己识字,可以教一教他妹妹而已。
小镇没有学堂,更没有先生,也不可能去关系不怎么样的杨、柳两家凑份。
玲玲毕竟是个女孩子,这个时代,女孩子读书,那是世家豪族才有的事情,而且是专门的女堂、女先生!
伍大自己没文化的遗憾,想在妹妹身上实现。
再加上玲玲想学,于是诸般巧合下才征丁录取了识字的自己。
丁轩只能说实话。
“孤儿?大概是十五岁左右?伴读书童?主家已远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