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约定之地(2)

他打算在这座岛上等上三个月,若是三个月之后她人还是没来,自己便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

三个月的时间并不短,江叶舟身上的银子也不多,需得省吃俭用。

犹豫良久,他还是在码头上找了份搬货的工作姑且做下去。一来是能赚些工钱,二来码头上人来人往,也好第一时间发现岳雁谣的踪迹。

三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江叶舟算了算自己和岳雁谣分开也已有了快半年。

其实江叶舟自己根本想不到有一天会做搬货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工,可这世上大部分人就是以之生存的,自己主观上虽然想偷懒,可又凭什么能够自觉例外呢?

这段日子除了白天按时上工,其他时间要么在练剑,要么便也在这岛上打探消息,生怕错过了什么岳雁谣留下的蛛丝马迹。

可惜踪迹虽没打探到,和一些岛民反倒混熟了。

这沽水岛以及附近的几个岛屿上有个奇怪的习俗:

在一个人成年前,把男孩当女孩养,把女孩当男孩养。

原因便和之前提到的匪患有关,若是男孩,便会被海盗抓去当苦力,可若是抓女孩除了能提供一些“额外服务”外,只能当丫鬟,还要多一张嘴吃饭。

亘海环境恶劣,任何时候想要活命都不容易。

家中多一个青壮劳力自是比多一个早晚嫁出门的“赔钱货”靠谱。

所以,海盗来的时候,往往被抓走的扮相更像男孩的女孩,而扮相更像女孩的男孩却可以留在家中。

天下承平已久,斜峰岛虽还有海盗,如今造成的祸患却远不及乱世之时。不可能再明目张胆地袭击其他岛屿强抢人口了。

可这个奇怪的风俗却一直被保留了下来。

江叶舟对这种扭曲的价值观不予置评,他知道自己也没资格评价。

只有真正的易地而处,面对生存的绝境,才有可能知道这种选择合适与否。但也仅仅是“合适”,无关对错。

在他看来,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没有人谁“本就该”被海盗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