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颜!”众人齐声喊道,随后就散开各自去准备长途奔袭的物资了。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阿瑟被他留了下来。额日乐钦和巴彦那也留守部落继续巡视周边草场。
路途遥远,牧民们给自家的骑兵们准备了肉干、奶酪、干麦饼,还有几壶马奶酒。缴获的法瑞斯帝国腌制品不多,也可能是布伦纳城不靠海,所以只有麦饼能带在路上食用。
因为是春天的缘故,再加上这次是去打猎,所以在装备方面,此去的五十名骑兵们只是穿着内部镶嵌铁片的皮甲,外面再套一件戎服就够了。
骑兵们的马鞍后各放着一壶批针、穿甲箭,一把骑弓、一把猎弓,马鬃绳、斧子也是必不可少。
猎弓比一般的弓要小,是四斗弓,约有50磅力,专门用来射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小猎物。
拓跋宏自己则是身穿镶钉皮甲,外面除了戎服还加了件白色披风。
手里的武器也不再是那精制马槊,只是在腰里挎了把弯刀,可汗刀虽然随身携带,但也从不出鞘。两把弓放在右侧皮袋里,他座下和两侧的战马都是拓跋部最好的马,一黑一青一白,拥有异常强大的体力和速度。
一匹全身乌黑,只有四只马蹄呈现出雪白的颜色,就像是一团乌云踏过雪地,引人注目,自然就叫乌云踏雪了。
第二匹体型高大,四肢修长,毛色呈现淡青色,这匹马的速度快、力量大,唤作的卢。
还有一匹浑身雪白,没有半根杂毛,就唤做照夜玉狮子。
毕竟是那颜,拓跋宏还带了些蜂蜜之类的好东西,还有各式调料。
一旦吃上了香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就很难说去吃那些原味儿手把肉了。
作为贵族,他也得享受不是?
拓跋部骑兵整装待发,跟着自家那颜,簇拥着使者往鸿台吉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