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典的尸体是在他的卧房找到的,烧的已经完全无法辨认,衣服什么的都烧没了,辨认出他的身份,靠的是手指上的一个扳指。
迭水县只是个小县城,平馨绣坊做的大,每年产出的丝绸不仅会被当成贡品送进京城献给皇帝,也让迭水县许多人吃上了饭,比如养蚕的,织布的,给来往商贩提供衣食住行的。
因此很多人对绣坊里的人是很熟悉的,常见面,对他们穿什么戴什么,都有印象。
一个常给包茂典送饭的酒楼掌柜就被叫来辨认尸体。
“这脸……这脸小的实在是认不出来。”掌柜为难说:“但是这扳指确实是包掌柜的,小的印象中,他一直戴着,肯定不会错。”
一个翡翠扳指,水头很不错,冰种飘花,在大火烧了一夜半天,也没见裂开。
扳指被粘在皮肉都已经焦黑的手指上,若是想强行拿下来,怕是要沾上厚厚的一层。
“崔仵作。”步长北说:“虽然这是包茂典的扳指,但是你是否能确认,这具尸体,就是扳指的主人?”
随身物品,不等于本人。
步长北这么问,想来对这个人是有怀疑的。
崔笑尽量小心,但还是难免粗暴的将扳指给取了下来,用帕子沾水,将上面黏着的焦黑的肌肉皮肤组织都擦了个干净。
然后拿过尸体的另一只手。
这个扳指,包茂典没有戴在大拇指上,而是戴在食指。
崔笑捏了捏包茂典另一只手的食指,问刚才辨认扳指的酒楼掌柜。
“这个包茂典,他胖吗?”
酒楼掌柜摇头。
“手是粗是细?”
酒楼掌柜一下被问住了。
“这怎么说呢?”酒楼掌柜皱眉道:“不是特别粗的,也不是特别细……”
就正常一个人,又不是常年干体力活儿的,但也不是书生那样纤细的手指。
崔笑干脆叫过好几个差役,让他们伸出手来。
“你看看。”崔笑说:“包茂典的手,和哪个像?”
酒店掌柜看半天,感觉好像哪个都没有感觉。
好在这会儿人多,崔笑又让他多看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