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领先一局

荷舞清风 最爱吃白菜 3258 字 1个月前

柳清风低估了关茫的棋力,原以为可以轻松拿捏,没想到目前为止,占不了多少便宜,虽然暂时领先,如果一招失误,有可能满盘皆输。看来想轻松下此局的计划要落空了。当下知道不能再输,全力扑在棋局上。这样一来,关茫感到更为吃力了,除了左下角,其余几个地方都在柳清风的掌控之下。明眼人都看出,柳清风的优势很明显了。要知道,柳清风的棋艺可是师父特别关照过的,平时教武功都没那么上心,从没考教,只有在琴棋书画方面,时常检查柳清风的作业。临别还特别强调不要落下。加上柳清风悟性惊人,其棋力远在一般的国手之上了。关茫知道事不可为,但他知道这比的不仅是棋艺,更是暗器与内力,当下也不认输,想在暗器手法和内力上拖垮柳清风。这正中柳清风下怀,运转起清风决,慢慢恢复功力。这样一来,柳清风落子有所减慢,还有一次落子失误,引得众人一阵惊呼。旁人不知道清风决神妙,以为是柳清风内力不济,以至于出手越来越慢,出现失误。当柳清风内力恢复一半的时候,双方已结束最后的争夺,最后一块左下角的争夺中,关茫胜出。但全局仍负柳清风三子。

南宫博宣布,柳清风获胜,昆仑派自是无异议。

牛娃方取得一局的胜利。如果柳清风再拿下一局,牛娃就赢了。特别是现在,柳清风掌握主动,继续守擂迎战的话,对方只能派出人来继续与柳清风比试围棋,如果柳清风内力充足的话,昆仑派将毫无胜算。但不坚持的话,下一局比试琴技,又派谁出战,又能否取胜呢,如果败了的话,主动权又让出去了。

这时牛娃已经缓了过来,柳清风去与他商量,就是问问两位兄弟擅长什么。其实不用问都知道,他们所学的在这种场面派不上用场,更何况两人都是大老粗。牛娃想让两人上去顶一至两场,柳清风休息一下,养足精神决战最后一场。牛娃和柳清风都知道,下一场比琴艺,柳清风也有很大的胜算,只是最后怕是又要拼内力,柳清风恐怕撑不住,就算派出两位兄弟出去,恐怕也是白白受辱,起不了多大作用。越想牛娃越是后悔,要是早点使用绝招,就不会是平局了,两局在手,哪怕后面两局输了,也是平局。最后,几人商定,由柳清风继续出战。

柳清风缓缓踏出:“这一局由我继续出战,比琴比棋随你们意。”

南宫博表示同意:“可以,如果再比棋的话,也没意思了。”众人看得懂棋的不多,柳一手也表示同意。

旁观者见柳清风继续出战,知道这是决胜局了。如果这一局再战平,牛娃至少可以不输,如果柳清风胜,比试结束,牛娃和柳清风方胜出,昆仑派落败。那恐怕要惊动天下,牛娃和柳清风将踩着昆仑派,名传天下。

昆仑派几人也知道,形势严峻。对方其他两人可以忽略不计,唯有这柳清风能对他们造成威胁。原以为柳清风要休息一局最后在再出来,双方一比一战平,最后在轻功一项上,他们赢面很大。这也是关茫在败局已定的情况下,还不认输,死耗柳清风的原因。没想到柳清风继续出战,并在比琴和比棋上任昆仑派选,格局摆得很大,却把他们逼上绝路。

柳清风不再多言,打坐恢复。

关苍道:“好,柳兄弟胸中丘壑,我昆仑也不趁人之危,柳兄弟刚战过一场,请休息一柱香时间,这是一颗我派秘制的药丸,可能恢复部分内力。随后我与柳兄弟比试琴艺。”

柳清风道:“昆仑派不愧为七大门派之一,让人钦服。”也不客气,接了吃下。

江湖传言,昆仑派有仙人之法,有恢复功力的药丸,只是配制药材极为稀少,价值连城,试想如果两人实力相当,生死相博,一方吃下这样一颗药丸,那不就取得了相当大的优势。

这是昆仑派独有之秘,同为七大派的武当等,都没有这样的药物。

有人赞道:“昆仑派不愧为名门大派,这样赠药给对手的行为,胸怀之大,雅量之高,非凡夫能及也。”其实关苍知道,今天几人的行为,相较牛娃等人而言,已落了下乘。赠药给柳清风,既能挽回昆仑派的颜面,又能防自己取胜之后,被诟为胜之不武。他对自己的实力极为自信,不仅要得胜,还要赢得漂亮。果然得到了众人的赞誉。

顾老三躲在人群中道:“柳清风在得胜之后,不强比棋艺,可见胸怀之大,气量之高,毫不犹豫吃下对手给的药,可见光风霁月,实是年轻一辈的翘楚,天地人杰。”难得他说文绉绉的,不知是出于何目的。引得江南本地人赞同,自己人嘛,肯定是要支持的。大多人不以为然,柳清风虽然不凡,但也不值得如此高的评价。

南宫博道:“这几个小娃娃,还真有意思。”

柳一手道:“你南宫家有没他的消息?”

南宫博道:“自号‘小四绝’,前几天到访南宫山庄,后与牛娃为人所擒,不知怎么脱身。”所知就这些。

“小四绝?会不会是?”

“难说。一会比试来点绝的,不就知道了。”

柳一手道:“憋什么坏屁,我可是赌了不少,就要赢了,你可别使坏。”这两项是柳清风提出来的,肯定是他的强项,真要是那位的弟子的话,拿下的可能性高达九成。

众人议论间,一柱香时间已到,南宫博对两人道:“第三场雅人之师,比琴,双方一起弹奏,干扰对方,先扰乱对方者胜。这里补充一下规则:两人各乘小船在湖中,相隔十丈。各自操琴,一起弹奏,先被打断者败,方法不限,手段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