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法治国
用 “名” 和 “法” 治理国家的理念明确政治是用 “名”“法” 治理国家,可确立万物秩序。在诸侯异政、百家异说的时代,尹文提出用名、法及帝王治术稳定百姓内心,实现天下统一安定。名法治国能够抑制、矫正残暴之事,使万物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进而促进天下的稳定与统一。
“正形名” 与 “正名分” 的方法 “正形名” 涉及从名和形两方面进行检验,即 “辩名”。一方面从名出发,检查形是否与名相符;另一方面从形出发,检验名是否与形对应,确保某物之形实符合该名之内涵。“正名分” 则是让人们明确行为与身份相符,不做非分之事和非分之想,以此维护天下大一统的局面。《尹文子》将 “正名” 视为 “法行于世” 的枢纽,“法行于世” 既以 “正名” 为前提,也以 “正名” 为标的。
强调以法治理国家的重要性尹文十分强调以法治理国家的重要性,他认为离开法律国家会陷入混乱,而将法律束之高阁同样会造成混乱。法治精神被阐释为 “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体现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正如法家代表人物所主张的,法治的核心思想在于倡导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尹文的名法治国思想与法家思想有一定的相通之处,都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
(三)老子思想的阐发
“道” 就是 “气” 及精气说 “气” 的精粹为精气,老子思想中已有 “道” 就是 “气” 的萌芽,宋钘、尹文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精气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小到不可分割,大到没有边缘,构成宇宙万物。精气不仅 “下生五谷,上为列星”,还构成人体,产生生命和智慧。
精气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小到不可分割,大到没有边缘,构成宇宙万物。宋钘、尹文继承了老子 “道” 是 “至大” 与 “至小” 统一的观点,认为精气具有这样的特性,一切事物都包含有精气,是宇宙万物的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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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气构成人体,产生生命和智慧。精气作为构成人体的材料,主要赋予人体生命和智慧。它在人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生命和智慧的源泉。
(四)认识论
心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心在认识中的地位,心为获得认识的关键。宋钘、尹文强调 “心” 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认为人们都想获得正确的认识,而获得这种认识就要靠心。“知” 就是对被认识的对象的认识,“其所以知” 即靠心去认识。
以心知物与养 “心” 之道提出以心知物的思想,心处于统帅地位,耳目为从属。“心之在体,君之位也。”“耳目者,视听之官也”,说明 “心” 在人体处于统帅地位,耳朵、眼睛这类感觉器官处于从属地位。“虚”“静” 的养 “心” 之道,解释 “虚” 为无藏,“静” 能正确认识事物。修养 “心” 的办法最好是心 “虚”,已被认识的事物不要藏在心里,以免影响对新事物的认识。“心” 如君一样,应该 “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动则失位,静乃自得”,只有心静才能 “一意专心”,从而正确认识事物,就像 “影之象形,响之应声也”,纯粹客观地反映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