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福客栈是平阳小镇里唯一的客栈,平日里住宿的人不多,来往的都是去大山里收购山货的商人。
但今天,前来住店的人多了很多。而且,还是陌生的面孔。
杨禹与龙四联袂步入客栈的门槛时,已察觉出不同寻常。
客栈里多了不少江湖人物,在厅堂、楼梯还是过道上,他们都像猎人盯上了猎物的眼光注视着龙四身上的盒子。
他们毫不吝惜眼睛里散发出的贪婪的光芒。
“龙四,你放手……”
一把急促的声音打破了夜半客栈的宁静。
“你不要……”
接着,一个粗重的声音戛然而止。
二更天时分,同福客栈楼上的一个房间里传出了打砸东西的嘈杂声。
一个黑影破窗而出,趁着夜色快速地逃离。
“锦盒被人拿走了。”有人大声喊道。
顿时,同福客栈像是炸了锅,乱作一团。
房间里,又有两个人从窗口一跃而出。
接着,又有十几道人影从客栈里飞身出去,纷纷朝逃去的黑影追了过去。
杨禹背着锦盒在黑夜的树林里飞快地走着。
他曾经一段长期在野外有过求生训练,练就一双野狼般的眼睛,对黑夜的事物看得一清二楚。
他走了一会,又停下来侧耳倾听一会。接着,又走一会,又停下来侧耳倾听一会。
看样子他并没有急于逃离的念头,走走停停,总是与追踪者保持着一段若即若离的距离。
就这样,后面的追踪者总能在漆黑的树林中找到他逃跑的蛛丝马迹。
他们就这样“逃”与“追”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
就这样,他们离平阳镇越来越远了。
黑夜的树林里,到处充满着祥和;同时,到处又充满着危险。
黑暗中,有一双像野兽一样的眼睛紧盯着杨禹的一举一动。
杨禹似乎并未察觉到危险的到来。他嘴里哼着快乐的小曲,沿着树林里的小道,一蹦一跳地往前走着。
“你似乎很享受黑夜的快乐。”黑暗中响起了一个阴森森的声音,这声音似乎从地狱里发出来。
如果是其他的人,一定会被这声音吓得心胆俱裂,魂飞魄散,但杨禹似乎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并不害怕他。
“你不觉得一个人在这幽静的树林里唱歌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杨禹停下脚步,反问道。
“嗯!不过,这也是一件很容易丢掉性命的事。”来人沉默了一会,缓缓道。
“哦,难道你是来自地狱的魔鬼?专门勾人的魂魄?”杨禹眨眨眼,对着前面站在小道中间的人影道。
“对,要不,江湖上的人不会叫我‘赤焰鬼’。”
“恕我直言,我还真没听说过江湖上有你这号人物。”
“‘赤焰鬼’郝千秋,你都不知道?”郝千秋惊讶道。
因为“赤焰鬼”三个字在二十年前,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绰号。他杀人如麻,手段残忍,令人发指。有人说,他喜欢杀人,是因为他总把人的头盖骨做成酒皿,盛酒喝;把人的脑干,心肝儿做成美食吃掉,尤其最喜欢吃小孩的心肝。
有人曾经看见他把小孩活生生地剜心摘胆,把那颗还会跳动的心脏切成薄片,然后蘸着酱汁吃,吃得津津有味。
那时,如果小孩半夜啼哭,父母会恐吓一句“你再哭,郝千秋就来捉你了”,小孩闻之,马上闭嘴不哭了。
“嘻嘻,我还真的不知道。”杨禹笑嘻嘻道。
“嗯,看你年纪轻轻,没听说过也不奇怪。”郝千秋也不生气,缓口气说。
“哦,原来你一把年纪,还是一个老掉牙的魔鬼?”杨禹听出了他的话来,调侃道。
“唉,人老了,就不中用了。要是二十年前,你对我说这话,就后悔莫及了。”郝千秋叹息道。
“那我还真的感谢我的父母,让我晚出生了二十年。”
“就是那天杀的南宫明渝,害我躲了整整二十年,不敢见天日。”郝千秋咬牙切齿,恶狠狠道。
“哦,原来你是南宫大侠的手下败将。”杨禹听郝千秋从嘴里讲出了南宫明渝的名字,心欢喜道。
“还有杨柳衣那个妖女,若不是她使诈,害得我中计,被南宫明渝挑断了筋骨,我还用得着躲避仇人的追杀,躲了二十年?”郝千秋恨之入骨道。
“那你也真不幸,一个南宫大侠已经够你喝一壶了,还多了一个柳女侠。”杨禹替他惋惜道。
“哼,还不是一对狗男女,说什么大侠的,女侠的。”
“我看你是狗嘴吐不出象牙,找死!”杨禹突然怒道。
“小子,你真不知道死活。敢以这样的口气跟我说话?不过,你只要乖乖的把锦盒奉上。我念你年少无知,便饶你一个不死。”郝千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