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他心烦意乱之际,那三个人的出现,简直是上门送菜。
甘六老早就盯上了他们,只是始终保持距离,没有靠近,因此也就没看清楚戚红药也在其中。
他的心已经被即将完成任务的兴奋感占据。
即便对方有三个人,他也不认为自己会失手——这穷乡僻壤的小镇,能有什么厉害人物?看看那些被妖兽开膛破肚的家伙,恐怕只会耍两下符箓,就敢自称是天师了。
他可不是那样的孬货。
甘六是有骄傲的资本的。他是“大都会”甘家的旁支子弟,今年才二十二岁,却至少有十年以上的除妖经验,放在哪里,也称得上一声青年俊才。
依他的天资,本来有机会接受主家的培养。
可他在七年前甘家家主举办的猎妖会上,压了正堂小少爷的风头,自此,便遭主家老爷憎恶,连带着他的父母,也失去了家族的庇佑。
甘六不甘心就这么劳碌卖命,埋没一生——这样来看,他还不如做个野客,至少能闯出自己的名头,实力若是够强,未必不可开宗立派!
他将心一横,叛出甘家。
他觉得,自己只缺少一个契机,逃出了甘家的樊笼,早晚能扬名立万。
少年的梦想总是闪亮而美好的,但现实给予他沉痛的打击。
叛逃流亡三个月的功夫,他就明白了:如果不能找到一个更有力的靠山,甘家执法堂的人很快就会找到他,那时候,不要说什么开宗立派,连坟头都未必能立得住。
于是,在他人生最危险、最艰难的时刻,沈家——准确来说,是沈青禾收留了他。
甘六一开始,还觉得自己是屈就,大材小用,但经历了几件事情,见过二公子的行事手段后,他开始打从心底里恭敬沈青禾。
沈青禾的命令,他一定会尽力、尽命的执行。
二少爷吩咐,在尸胡山若遇见其他天师,定要活捉一个回来,他有话要问。
吩咐很简短,甘六知道,这代表权限很宽:只要活捉,不管是完完整整,还是缺胳膊少腿,只要还剩一口气,就算完成任务。
偏他运气不好,进山来,一路只遇见死尸。
所以这三人,他是决计不会放过的。
他不怕对面人多,人多有人多的打发办法。
他们“大都会”甘家,在天师行业里最有名的特征是:埋伏、追踪、猎杀。
甘家的天师甚少鲁莽出击,跟对手正面搏斗,那是愚夫的行为。
布下陷阱,等猎物自投罗网,才是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