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那寺庙很可能是个传送大阵,否则,‘混血’又不是萝卜白菜,总不可能是寺庙后院种出来的。”
戚红药道:“但你们捉住了一些,是不是?”她在蓝家的擂台上,是亲身跟那种‘混血’交手过的。
“不错。”蓝晓星也知道她要问什么,直接道:“但甘老亲自上阵,也无法从他们口中问出什么来。”
甘怜君冷哼一声。
场内数人面现动容之色。
蓝晓星不必细细描述“问供”之过程,只说是甘怜君动手,就足可令人信服了。
他曾以不流一滴血的办法,半个时辰内就令道上极有名的一个硬汉伏在地上学狗叫。
有些人落在他手里时,本来是“宁死不屈”的,可是,遇上他,本来就是一件比死还要痛苦得多的事情。
没有人质疑甘怜君的手段。
戚红药看了那老者一眼,接着,问出第二个问题:“我来的路上,曾见有天师生食‘混血’的血肉,这又有什么说法?”
蓝晓星微微一笑,道:“这一点,也是甘老的功劳,他老人家在审讯时发现混血的一个特点——这种混血不但自愈力很强,也可以通过嚼食他们的血肉,令天师伤处快速恢复,尤其是它们心脏,吃下之后,能够修补人体内许多恶疾、暗伤。”
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不过,‘混血’的能力有参差,他们的‘药效’,也并非都一般出色。”
戚红药心中一寒。
也不光她,许多人看向甘怜君的眼神,都有了变化;许多双眼睛,都开始避免与他对视。
唐宋憋不住小声道:“妈呀,得怎么个审法,才能发现人家内脏的药用啊……”
蓝晓星道:“戚姑娘,还有什么问题,尽可提出来。”
戚红药道:“还有最后一个。”她抬头,目光冷电一般盯住蓝晓星,缓缓地道:“蓝家和甘家,为何这样急切的想要探寺?”
哪怕折损族人,也不肯收手,甚至耗资无数,调动“山海无量”这艘庞然大物,只为多聚些人来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