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林墉不可思议地看向女儿。
魏靓芬也目光灼灼地看向大姑姐,没想到不到半年的功夫,她就成大作家了。
对于陆天佑把自己没有跟家里说的事,当着家人的面说出来,林思雨并没有不高兴,反而是有几分得意地抬高了下巴,面露轻蔑之色。
他们不是笃定,自己离了顾淮是她的损失,以后的日子都不可能有跟顾淮在一起好吗?
可是现在,她就成了在蓉城小有名气的女作家,蓉城大学里的大才女。
也狠狠地打脸了,这些看不起她的家人们。
“出版了,那岂不是有很多钱?”魏靓芬满脑子都是钱。
陆天佑看了一眼林思雨,挠挠头说:“还行吧。”
林思雨的散文,最开始是向报社投稿的,一篇散文一千字左右,稿酬是三块钱。
散文在报纸上登得多了,渐渐的有了名气。
要放假前,出版社联系到她,说要将她的散文集合成册出版,给了千字八块钱的出版费。
散文集的字数总共是五万字,出版费拿到手是四百块钱,回家前跟出版社签了合同,钱也已经拿到手了。
林墉看着高傲的女儿,扯起嘴角笑了笑,他倒是小看这个女儿了。
知道大姑姐不靠男人,自己写文章也能出版挣钱,魏靓芬的态度顿时就变了。
谄媚地恭维,“大姐,你身上这件大衣真好看,一定很贵吧。”
林思雨低头瞥了一眼身上的大衣,“还好,不算贵,也就一百块钱。”
这大衣是她拿到出版费后买的,她要回家,自然得有一件体面的衣裳。
“天哪,一百块钱还不贵,都抵我三个月工资了。”魏靓芬惊讶道。
心想大姑姐一百块钱的大衣都说不算贵,她这写文章得赚了多少钱呀?
起码得有几大千吧。
秦淑兰在厨房里听见了,也出来夸了两句。
“我家思雨就是出息。”
晚上六点半,林家开饭了。
“来思雨,吃肉。”秦淑兰殷勤地夹了一块五花肉在女儿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