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灭烛火后,林婉兮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瞅了一眼黑暗中那个怀中抱着一柄剑,直愣愣躺在地上的黑影。
没话找话,问道,“哎,你就这么把我掳来,萧逸尘可是青鸾卫指挥使,你不怕萧逸尘找你麻烦?”
“我已经跟萧逸尘报过平安了,他以后不会再找你了,你以后就安心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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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冲语气中透着一股幸灾乐祸。
二十年前,代国和大俞两军对垒之际,代国遭遇天崩地裂的天灾,大俞趁机灭了代国。
在代国人心里,恨极了大俞人,尤其是恨极了大俞皇室,以及那些出谋划策的群臣。
王冲的这句“报过平安”,怎么听,怎么不靠谱。
怕引起王冲的警觉,林婉兮也没敢多问。
——
夜半三更,北镇抚司衙门烛火通明,走在衙门里,只能听见脚步声,和翻阅公函的莎莎声,没人敢大声说话,气氛压抑得令人喘不过气。
衙役们忙得脚打后脑勺,各地的探子纷纷汇报探听来的消息,无一例外,没有发现林婉兮的踪迹。
只知道那个掳走林婉兮的男孩,是代国人。
萧逸尘脸色阴沉,靠坐在椅子里,左腿搭在右腿上,周围三尺之内的空气中,好像凝结了一层冰碴子,无人靠近。
就连跟屁虫赵青,此时都站在了门口,听候命令。
“报——”
衙役小跑进来,怀中捧着一个用软布包裹的东西,软布黑乎乎的。
衙役神色稍显慌张,单膝跪地禀告。
“启禀大人,门口……门口、门口发现了这个。”
颤抖着将怀中之物打开,呈现在萧逸尘面前。
软布上黑乎乎的不是别的,是血迹干涸之后,形成的黑红色,软布中间放着一节小拇指。
小拇指匀细白皙,断面平整,明显是一节女人的小拇指,而且是用刀齐整整砍下来的。
上面还留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歪歪扭扭写着。
“俞国走狗,残害我族同胞,今日收下尔等妻儿性命,算作利息,洗干净脖子,明日取尔等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