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歌看了看雪凌玥充血的眼,终于不说话了。在外人看来,三个孩子中她最喜欢雪凌寒。其实不然,她最疼最爱的非雪凌玥莫属。用她自己的话说,雪凌玥的性格集中了父母的所有优点,既有雪庆霄的柔善、平和、温雅、宽容大度,也有她的狠辣、冷酷、刚毅和杀伐决断。而雪凌寒和雪千色的脾气秉性,则一个像父亲,一个像母亲,没能二者兼得,终究不那么称心如意。这数万年来,雪凌玥为她的事业贡献了数不清的功勋,他是她最得力的助手,也是她选定的继承人。她对他有着不同于旁人的包容——准确地说,是忌惮。“我不想再跟你做口舌之争。只要不得罪火神门的人,圆满解决这件事情,我就依你。”
“一言为定!今天我委实走不开。最迟明天中午,我就去火神门了结此事。另外,不许任何人将内情告诉父王和阿凌。要是因此而让千色再受伤害,我第一个不答应!”雪凌玥牵起雪千色的手,柔声道,“谢轻云乃人中豪杰,他不会在意那些事的。你放宽心,好好将养身体,大哥会让你心想事成的。”
雪千色紧紧拥着雪凌玥,流下了真情实意的泪水:“大哥……谢谢大哥!”
“你也不用担心谢轻云。既然错不在他,我自会放他出来,也会找人替他疗伤。不管以后你们是何种关系,你都要记得,他是你的恩人,切不可再像从前那样对他。”
“请大哥放心,我记住了。”
方清歌巴不得雪庆霄和雪凌寒被蒙在鼓里。不然,先别说是雪庆霄了,就雪凌寒的那个脾气和他对雪千色的疼爱,也断断咽不下这口恶气,指不定又得惹出多大的祸事来。她冷哼一声,拂袖离去。
雪凌玥让雪千色将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确定谢轻云是无辜的才放下心来:“看来我没看走眼。轻云这孩子看着狂放不羁,实际上人品端方,做人做事很有原则。虽然你们的感情基础薄,但也不是没可能把日子过好。就像我和你大嫂,不也是先婚后爱么?”他又安慰了雪千色一番,带着匣子离了倚云殿。
连翘换了一炉熏香,将散落在地的东西收拾干净,小声问:“公主,你为什么会选择谢三公子?他到底哪里好?”
雪千色斜靠榻上,眼中荡漾着无边的温柔:“从小到大,父母兄长都对我关怀备至,他们疼我,宠我,千依百顺地惯着我。可惜,他们并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轻云与我交道不深,却懂得我内心的渴望和迷惘。他不像那帮拜高踩低的势利眼,心底里忌惮我,表面上逢迎我,背地里却又把我让死里骂,恨不得一个字戳我一个血窟窿,一个眼神剜我一块肉才解恨。而轻云则是不惧不怕,不谄不媚,始终拿我当朋友看待,表里如一。他会赞赏我心血来潮时的善良,会安抚我莫名其妙的纠结,也会在我乱发脾气时给予批评,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还会将他的软弱剥开给我看……总之,和他在一起,我很轻松,也很快乐。那是一种被理解、被需要、被救赎的感觉,简直美妙绝伦,妙不可言!”她抚摸着谢轻云的衣衫,抚摸着被刀剑割出的洞,动情地说道,“他是我愿意用生命来供奉的英雄!”
“可是,仙后不也常常跟你说她的苦处嘛!”
“傻子,那能一样么?你仔细想想,哪次母后说她的苦处不是为了让我帮她的忙?她那是利用我拿我当枪使,而轻云只是单纯地向我倾诉,他们的目的可太不一样了。”
“这倒是。在我的印象中,仙后还真是无事不登倚云殿,只要她来,不用发话我们都知道你有活干了。”连翘端了杯茶给雪千色,又说:“还记得青英会那晚,三公子送公主回倚云殿,他死活不肯透露姓名,只说自己是无名小卒,只是偶然路过。众姐妹不知道他是魔界的三公子,开玩笑说,不知谁家的姑娘有幸嫁与这样出众的人为妻。没想到,他竟是公主的良配。都说缘分天定,这话一点不假。”
“所谓的缘分天定,都是哄人骗己的假话。我只肯相信事在人为。”
“你不怕嫁过去他对你不好吗?毕竟,像大公子那样的姻缘太少了。我娘说,大多数男人婚前各种甜言蜜语百般体贴,婚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只顾自己潇洒快活,根本不管枕边人过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