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醒了。”
一间黑屋子里,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中年黑人对床上裹着绷带的人这么说道,后者伤势很重,血液从绷带中都浸到了床上。
在短暂的恍惚过后,床上的伤员猛地坐了起来,像是发疯一样拖着一堆仪器的电线在房间中乱窜。
“我妻子呢?我孩子呢?”
独眼的黑人旁观了一会,背着手站在原地看对方稍微平静下来:“你大概也能猜到吧?你们那么近距离面对几十把冲锋枪的扫射,我能救回你来,全靠你命大和一项秘密工程。”
伤员沉默了,他的拳头紧紧地攥在一起,他确实想起来了。
他被弗瑞拜托,带领了一支小队进入南美,目标是解救托尼·斯塔克。
不过那个富二代还有些本事,不知道怎么就自己逃出去了,正好和他带领的小队完美错开。
当托尼回到纽约召开发布会的时候,这支搜寻小队还在雨林里。
但任务终究还是完成了,他也放假回家休息一段时间,因为是军方顶级的士兵,很多时候都满世界跑着做任务,很少陪伴家人,于是他决定这次带家人去新泽西的野外郊游野餐。
当时一家人都很高兴,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看到他们在自己身边那么欢笑,就觉得自己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杀死敌人也有了意义。
然而在野餐过程中,他的妻儿无意中撞破了一场道上的灭口事件,一大群穿着黑西装的人正在偏僻的树林里活埋几个人。
他的女儿发出了尖叫,引起了对方的注意,然后那些帮派成员都掏出了武器,对他们一家人疯狂开火后逃之夭夭。
因为是陪孩子们野餐,他没有带武器。
他能记得最后的景象,就是在眼前飞溅的血液和子弹,他家人的血,敌人的子弹,自己也身中数十枪倒地。
被裹得像木乃伊一样的男人捂住了自己的脸,他就那么坐在床边上,无声地盯着地板看。
“听着,弗兰克,对你的损失我很痛心,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帮你。”黑人走近了他,坐到了床边上:“当年在仙琮是你和罗根救了我,我永远不会忘记......但我现在需要你冷静,这里不是战场,在国内是讲法律的。”
被称为弗兰克的人点点头,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身上的针头和线缆。
“我知道,你有你的立场,不能让我这样的人在城市中大开杀戒,我答应你,弗瑞。”
弗瑞叹了口气,他并不是阻止弗兰克杀人,而是在暗示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不能按过去在国外战场上那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