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周鹏对于自己的提问对答如流,李总好奇的问道:“既然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为什么你还坚持UU音乐的收费模式呢?”
“李总,除了你说的这两个网站,苹果的iTunes Music Store想必您也听说过吧。
2004年,iTunes Music Store 的年收入接近2亿美元这事不知道您了不了解……”周鹏反问道。
“那不一样,苹果的成功在于其从音源到生态上的封闭性,这是MP3无法复制的。
这种硬件+内容的的模式之所以能成功,最大的基础是iPod的畅销,但是全世界只有一个iPod,而却有无数个MP3。”李总想了一下说道。
“我想说的不是苹果成功的条件,而是在2003年iTunes Music Store上线前的发布会上,苹果CEO乔布斯的宣言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周鹏笑了笑问道。
“嗯?”李总虽然知道苹果音乐商店的成功,但也确实没有注意过当时发布会的情景。
当然在这个时代,国外已经比较成熟的产品发布会在国内能看到的途径还是很少的。
“消费者不想被人当成罪犯,艺术家也不想自己的作品被人剽窃,iTunes音乐商店为这两种诉求提供了开创性的解决方案……”
“你想表达什么?”李总当然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仍然故意问道。
“2000年4月,美国曼哈顿联邦法庭判定为用户提供网络唱片储存与下载服务的mp3点网站侵权罪名成立,需要向华纳、百代、环球、索尼和BMG在内全球五大唱片公司赔款2.5亿美元。
2001年7月,另一家同样提供免费音乐,曾经拥有8000万用户的美国音乐交换网站Napster也因唱片公司的巨额索赔而不得已永久关闭服务器,最终破产倒闭。”周鹏轻描淡写的说道。
李总沉吟了半晌,还是挤出了四个字:“国情不同……”
“您说的没有问题,在市场尚未成形、消费群体尚未确定的时候,起诉音乐下载网站是非常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