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听到丁佳觅不去聚餐,不由得嘴角带上一抹讥讽,本就突兀的颧骨显得更加难看。
下班后,丁佳觅打车去西餐厅。
她的发小唐诗诗从国外留学归来,今天刚到B市。
二十二岁的两人,友谊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她们从穿开裆裤就认识,一起走过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和青涩懵懂的少年岁月。
后来,唐诗诗的爸爸做生意发了财,一家子搬到B市居住,唐诗诗也被安排出国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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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佳觅家没有任何发展,一直呆在乡下。
两人几乎过上了完全不同的生活。
但幸好,距离并没有阻断两人纯真的友情。
虽然回国的次数不多,但唐诗诗每次回来,都会找丁佳觅叙叙旧,联络感情。
今天,距离上次见面,已有一年之久。
西餐厅里装潢高档,柔和温暖的灯光透着丝丝情调,一整排的红酒装饰着整个大厅。铁艺展示架和半遮光的纱帘,隔断出既通透又私密的空间。
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几分钟。
丁佳觅在大门不远处随便找个位置坐下。
手臂慵懒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漫不经心地点着手机屏幕,静静等待发小的到来。
不知过了多久,餐厅门被推开。
进来一对璧人。
霎时间,所有看向大门的人,视线都汇聚在这对璧人身上,仿佛被点了穴道,表情怔怔。
男的英俊潇洒,女的光鲜靓丽。
两人身上的衣着装束,都散发着前卫高端的金钱魅力。
一看便知非富即贵。
丁佳觅兴冲冲地迎了上去,丝毫没有留意到,自己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相比之下有多寒碜。
“诗诗!”
唐诗诗正在和身边的男子讲话,闻声转过头来,盈盈一笑。
“佳觅,不好意思,我们迟到了。”
长相秀丽的唐诗诗,化着精致的裸妆,棕栗色的长发简单地烫卷了发梢,燕尾皮衣内搭一条不规则下摆连衣裙,高贵时尚又帅气出众。
唐诗诗轻轻拉起丁佳觅一只手,优雅地介绍:“这是谢安栩,以前高咱们一届,篮球队的,运动会上最惹眼那个,还记得吗?”
男子一米八几的个子,身材高瘦结实,小麦色的肌肤显得很健康,一身银灰色亮面西装在灯光的映衬下,看起来更显丰神俊朗、贵气逼人。
丁佳觅匆匆瞥了一眼,便移开视线,面色微红。
怎么可能忘记?
情窦初开的花季,她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