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的他,在外,有大量百姓拥戴,在内,有近三千的火枪队。
是的,三千,刘璋怎么也没有想到,在那一千人的掩护之下,是三千人的火枪队。
有了这支火枪队,潘凤不觉得自己会输,哪怕刘璋举全益州之力还围攻,最后的结果还是一样的。
新的甲胄?它们只能接下箭矢,如果是子弹呢?
贾诩已经完全熟悉了异食居以及工厂的运作,魏延跟吕布负责军队,吕布负责火铳队,魏延则在训练那一千余人,当然,魏延并不知道火铳队的存在,他看到潘凤将自己仅有的一千余人交给他,他自然也是相当高兴的。
有一天夜里,一个人,进了魏延的宅邸。
来的人,是张松。
“魏文长,你不在长沙好好待着,跟着潘凤跑到成都来,所为何事啊?”
张松开门见山。
“哪里有明主,我就投哪里,跟着主公一起,我过的滋润潇洒,有何不可?”
魏延也不惯着,他是知道张松与潘凤的过节的,自然也不可能给张松什么好脸色。
“呵呵,文长是认为,潘凤是明主?”
“难道不是吗?”
“与我主刘璋相比呢?”
张松带着一股子让魏延看不透的笑意,朝着他问出了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
的确,魏延跟着潘凤这日子比起长沙要好多少都不知道,可是还是那句话,他是个将,是要打仗占地的人物,在一个工厂里当保安队长?一开始还好,这日子久了,难免会有别的想法,而张松这句话,一下子,勾起了魏延心里的馋虫。
就现在这种情况而言,还有什么,比跟着刘璋更有前途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