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案子案值不大,也就是一户人家新买的电视机被人偷走了。
但诡异就诡异在这起盗窃案件是入室盗窃。
而且还发生在当时古城市的一个干部楼里。
虽然是干部楼,但那个时候并不像现在一样,各个小区都有保安。
当时干部们住在那种老式的三层小楼,有上下水,后来还接入了煤气,那种房子大多位于城市学校或者医院附近位置很好,以至于很多年后那些房子价格都不低。
而且因为是配给那些老干部住的,所以房子都很大。
说回那个案子吧,那个案子为什么会让陈青峰如此印象深刻?
因为当时发生盗窃的时候,全家人都在家里。
那时候家里人正在客厅里吃饭,那户人家的小儿子和父母同住,小夫妻自己住一个屋,吃饭的时候,自然就把门给带上了。也就是吃饭那十几二十分钟的功夫,犯罪分子撬锁从对面的楼房爬到了这座楼房的2楼,然后撬开了镶嵌在木头窗户里面的钢筋。结果钻了进去并且找到了电视机所在的位置,然后扛着一台硕大的电视机,从他们家一路溜走了。
走的时候还不忘把现场的脚印还有各种痕迹全部清理干净。
那个案子,陈青峰一直也没有破,但让陈青峰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
陈青峰甚至有一种想和对方认识一下的想法。
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好奇那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年头盗窃的手艺全凭经验,如果不是违反法律的话,你真的可以称之为一门手艺。
但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防盗意识的增强,像这种极品犯罪分子,以后也越来越少了。
陈青峰开着车在镇上,两家被抢的供销社,还有另外一个镇子上的供销社都转了一圈。
三处供销社都位于闹市区,简单的说,就算是大晚上,周围也经常会有人路过。
所以你能说那4个人组成了盗窃团伙,是外行人吗?
不,他们一定有前科,而且相当有经验。
甚至就连在外面放风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不然大晚上一个人在大街上随便溜达,怎么着也会引起别人警惕的眼神。
这是一个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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