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好好回忆回忆,这对你很重要,因为这是你戴罪立功的机会!”
审讯室里,面对那个不法的包子店老板,陈青峰展现出了极大的耐心。
不过包子店老板翻来覆去说的还是那些。
“公安同志,我记起来的我都说了!我是不对,我该死,我用那些坏肉做包子,给老百姓吃,但是我也就敢做一点这些坏事儿,杀人的事情我真不敢做呀!”
“你说你是晚上去垃圾箱那边捡到的坏肉?”
“是啊!”
陈青峰回忆了一下,一般来说,城里的垃圾桶是在凌晨时分被拉走的,和清洁工上街扫马路几乎是同一时间。
而那个时间差不多是凌晨三四点钟。
按照这个老板的说法,他发现那些肉的时间是在十二点以后。
由于不是每天都要打扫所有街面的垃圾箱。
只是一些人流和人口密集的区域,需要做到经常清扫,也因为这个原因,还有一部分垃圾箱能够残存那些剩下的人肉。
所以说凶手其实对这片区域或者说对这片区域的垃圾清扫工作并不在行。
该怎么说呢?
陈青峰觉得,从犯罪完成度的角度来说,这个凶手没有那么难抓!
从包子铺老板的证词中只能大致的推测时间。
那是一袋人肉,不可能在七八点大街上正热闹的时候扔进垃圾箱。所以具体的时间应该是在九点或者十点之后,大街上人流量少了之后,凶手才开始行动的。
而且他应该有交通工具。不然他携带的可是一个人的重量。这么一袋子的肉,沿路一直扔一直撒。说实话,这也是一个体力活。
而且目前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死者到底是谁?
或者说死者是男是女。
……
陈青峰从审讯室里回来之后,把审讯的记录交给米兰去整理。
他自己则朝着法医办公室走去。
从下水道里捞出的骨骼,还有在下水道附近发现的自行车轮胎印,都是比较关键的证据。
自行车的轮胎印查过了,这年头自行车最普遍的就是二八大杠。不过这个轮胎磨损的已经很严重了,说明这辆自行车平时骑的比较勤。又或者车子年头比较久了。
除了轮胎印之外,剩下的就是那个骨骼了。
此时一堆骨头已经被拼起来了,摆放在法医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