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任小瑾和玲珑二女本就是美人。精心打扮了之后,更加让人赏心悦目。
而二女目标也是相当明确,径直就来到了叶枫面前,就是要让叶枫看看自己好不好看。
毕竟我们俗话不是说:“女为悦己者容”。
墨子卿这个时候一展“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本色,突然出口道:
“叶枫,你说这两位,谁更漂亮呢?”
卧槽!叶枫心里此刻真的是想这么出声问候下墨子卿的全家。墨子卿这个家伙是不见自己社死就是不甘心,是吧!
此时此刻,这个情况简直是堪比,“你老婆和你老妈掉水里面,你先救谁”的世纪列车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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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先救谁”的这个问题,其实有很多版本。
首先是女朋友和老妈掉水里面,你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答案是必须救老妈。因为救母亲是法律义务,而救女朋友是道德义务。所以救母亲不救女朋友你最多是受到道德谴责,而如果救女朋友不救母亲,那么你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更要受到法律制裁,因为你是不作为犯。
所以二者均害取其轻。这个不是说明生命的不平等,恰恰相反,这反而是说明了生命是平等的状况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法律帮你做出了选择。
其次,你前女友和现女友掉水里面了,你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答案是随便救!因为不管是救前女友还是现女友,都只会涉及道德义务,不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当然怎么处理道德问题就看你自己了。毕竟这个是道德困境的列车难题,没有对错,只有你是“人渣”这个唯一的结果!
最后,是你老婆和老妈掉水里,你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在法律上,我们认为你救谁都可以。因为二者都涉及到了法律上的同等义务。如果救你妈妈,其实是对你老婆的不作为犯,而如果救老婆,就构成了对你妈妈的不作为犯。这个属于特殊情况下的义务冲突,虽然法律上没有说它可以排除犯罪性,但是这样的行为在道德生活上,是可以被容忍的,因此我们在道德生活上认为是可以排除犯罪性的。
所以说法律真的不是万能的,它真的管不了所有的事情!
而在下,叶yu,不惴浅陋,试图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借以抛砖引玉。
法律上义务冲突应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作为义务”与“作为义务”的冲突。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为义务同时出现,行为人如果履行其中一个义务,必须违背其他义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当选择更为重要的义务或同等重要的义务履行,才能排除犯罪性。如果行为履行次要的义务,而放弃重要的义务,不排除犯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