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旅行者就是格林,原本他也只是路过,但在城寨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这家伙突然做了一个决定,表示自己要留下来。
一开始寨子里的姑娘们都还是挺高兴的,都觉得自己有机会了,但很快她们就发现,她们有了一个无法战胜的对手,维洛莉亚。
说实话,维洛莉亚长的并不漂亮,只能说中规中矩,而族长之女的身份对于寨子里的人可能还管点用,对于外来者也没什么意义,但偏偏格林就是跟维洛莉亚看对眼了。
他们两个人天天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很快整个寨子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如果格林勾搭的只是一般的小姑娘,寨子里的人并不会怎么在意,可关键是,这家伙偏偏勾搭上了维洛莉亚。
老族长哪肯同意让一个毫无根基的外来人拐跑自己唯一的女儿,当场就表示,要把这个外来者给弄死。
“然后呢?”
“然后动手的人就都被大小姐给揍了。”
“老族长呢?”
“也被揍了。”
真是个孝顺的好女儿啊!
我听的嘴角直抽抽,对于维洛莉亚的观感直线下降。
“费尔斯!别造谣好不好!我一开始也是想要讲道理的,但是他们非要动手,而且还想要了格林的命,我不动手,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格林被杀吗!”
“说的也有道理,咳咳,没事费尔斯你接着说。”
后来,老族长也察觉到了自己的问题,再加上女儿脾气大,力气更大,为了能让女儿服气,老族长弄了一个非常公平的决定,他要在城寨里举行一场比武大赛。
赛事一共分为3场,分成3天来举行,由寨子里的3位好手跟格林依次比武,如果格林能够赢得两场,那么老族长就会同意这桩婚事。
“公平什么啊!格林只是个旅行家,又不是什么剑客,他还没费尔斯能打呢!有本事大家比赛写诗啊!”
听到维洛莉亚的话,我顿时有些好奇,既然这个格林干啥啥不行,为什么维洛莉亚又会喜欢他呢?
就因为会写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