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钦珠走在大路上,一路都有人对他投来怪异的眼神。
任谁看到一个小孩在驾车,都会感到震惊。
但是,这些善良的人马上就给了个合理的解释,以缓解内心的震惊:
“这是哪位公子的书童啊?”
“他家主人真敢高居安坐,这么好的车,就不怕翻了吗?”
一路上,听到许多人议论。
原来大家都以为车里坐着的是他的主人,而他,只是个书童。
不怪别人会这样想,他长得白白净净,就像个大户人家的书童。
出门的时候,为了低调,将平日穿的华丽的丝绸衣服收起,只穿布衣,可是毕竟是大富之家,不可能像穷苦人家,看着就更像书童。
洪钦珠心想,这样也好,大家都以为我有个主人坐在车上,就不会有人觊觎,免得动手。
去云霄圣地如此遥远,必须赶车或者骑马。
七岁的车把式,非常惹人瞩目,如果身份是个书童,那就可以解释。
接下来这几天,都在治安良好的官道上走,众人只是对这个孩童驾车感到好奇,却也懂礼貌,没有人要见他的“主人”。
只是每天住店的时候,必定会露馅。
因为每次,店家伙计都会跑到马车前,热情地请主人下车。
这个时候就没法瞒住,只好老实交代车里没人。
只能撒个谎,推说主人走了另一条道,让他自己驾车,约定在前面汇合。
这个听起来很合理,店家虽然惊讶,却不会多管闲事,就这么混过去。
但是,去云霄圣地那么远的距离,不可能这么糊弄得了。
又走了几天,忽然从后面飞奔过来三个骑马的匪徒,将洪钦珠拦下。
“小屁孩,把车子给我,你赶紧滚蛋。”
洪钦珠心里感慨,还是混不过去,只能被迫在光天化日之下,表演小孩强杀三个匪徒的戏码。
心中这个念头刚闪过,后面一阵悠闲的马蹄声,的,的的,的,传了过来。
洪钦珠一惊,回头看去,只见七八个提刀持剑的匪徒,慢悠悠地从后面走来。
为首的大笑道:“呵呵,这是谁家小孩,这么大胆,敢一个人驾车啊?”
身后一个匪徒,麻利地掀开车帘,往里面一看,啥也没有。
“大哥,车里真的没人啊!”
“原来前面的人说的是真的。”
被称作大哥的,笑得合不拢嘴。
“不错,这车和马,都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