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注册商标

1850美洲黄金大亨 鱼窝 1335 字 3个月前

梁耀清楚想要剪掉这些人脑袋上的辫子容易,想要剪掉他们心里的那根辫子却很难。

两百多年,几代人的奴性不是说改变就能马上改变的。

但如果连他们脑袋上的那根辫子都减不掉,又何谈剪掉他们心中的那根辫子?

满清入关后,辫子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辫子本身。

辫子就是满洲鞑子的良民证,良民证还需要掏出来查看,而辫子只需要看一眼就能知道你是顺民还是反民。

满洲鞑子在这方面, 可谓是登峰造极,让某位邻邦都自愧弗如。

至于所谓的民族习惯,那更是笑话,连康熙和乾隆这两位奴酋自己都觉得辫子丑,以写实见长的西洋传教士们给这二位的画像可都是带着浓密的发鬓。

若是按照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律令,最先应该杀的就是他们二位。

梁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点燃一根雪茄, 有些玩味地看着这些华商。

想留在加州堂堂正正地做人当个富翁, 还是继续回大清当所谓的天子南库,当爱新觉罗家待宰的肥猪,由他们自己选择。

华商们商量了一阵,曾锦松站出来说道:“梁公子,入籍之事我等没有异议,只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敢毁伤,正所谓百善孝为先......”

曾锦松还没说完,梁耀就抬手不客气地打断了曾锦松。

“诸位无需多言,我也不勉强诸位,你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那你脑门上的剃掉的头伏就不是头发?”

梁耀态度坚决地说道。

“剪辫之事, 断无商量的余地!想在加州发财,必须先把辫子剪喽!”

潘正炜手里盘着紫水晶多宝佛珠,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态度坚决的梁耀,他知道辫子就是梁耀向他们要的投名状。

“哈哈哈!”

潘正炜将手中的昂贵的紫水晶多宝佛珠狠狠摔在地板上,仰天大笑道。

“榆庭兄何故发笑?”一旁的曾锦松不解地问道。

潘正炜一甩脑袋,一把抓住有些花白的辫子说道:“梁公子是要做大事的人, 这辫子就当是我潘某的投名状!”

潘正炜一不做二不休,拿起盘子内的剪刀一剪子剪掉了自己的辫子,随即将辫子丢在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