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猛的扭腰收腿,瞄准对方的胸口,再次踹出了重重的一脚!
土黄色的军靴,凶狠的向着对方踹去。
面前紧紧抓着我军刀的白人,他好像知道我要做什么,当场嘴里发出大叫,快速松开了抓刀的手。
噌——!!
军刀在空中划过,带起了一片鲜血。
我面前的这个白人,他显然是经验老道的。
如果他刚才不松手,还像个新兵一样的死死抓着我的刀,那么我一脚踹在他胸口上的同时,他握刀的那只手,连带着三根手指,都会被我一刀切掉!
“妈的,可以啊兄弟,经验不错呀!”
我嘴里大声笑着,从后座上挣扎着跳了起来,挥刀砍向对方的头顶。
那混蛋正在拔腰里手枪的弹夹,见到我的军刀劈砍而来,他来不及把弹夹插进手枪里,只能一声大吼,再次用他的手枪格挡我的军刀。
又是“当”的一声,冰冷的刀锋砍在了手枪的外壳上。
这混蛋的手枪,是伯莱塔M9,经典的造型,不错的性能,我用的也是这种!
“嗯,品味一流!”
看着面前这把枪,我嘴角发出了冷笑。
我们两个在较力,到了此时,我才有时间细细的打量对面这个混蛋。
这混蛋长得有点帅啊,就像电影明星似的!
金色的长发,稀稀落落的胡茬。
那深邃的蓝色眼眸,看起来就像是在酒吧里等活的男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