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特婆婆,你应该注意搂上的栽培场同仓库有无做好安全防范。”
“呵呵,哪里的事,我的东西可从来没有失窃过啊。”
“但愿如此,我走了。”
蕾特婆婆用毛巾擦了擦汗,又坐回店内拿起针线慢慢编织一件学生模样的服饰。
这家有着巧克力色牌匾的【青春花店】的楼顶便是“少年乐团”的聚集地。
即便这群还略带天真的少年们完全不懂演奏音乐,但他们在其他地方倾听过,对此很是向往。
少年乐团的主心骨,成峰他最近有一些烦恼,他很想购置一台收音机给其他成员听一听城市中心那到处都播放着的形色音乐,但他们只是孩子,连年纪最大的他也不过只能替人在市场上装卸货物挣到吃饭的钱。
至于少年乐团里的其余8个孩子,勉强能适应搬货的也只有另一个叫做狗子的17岁男孩。
“我已经十八岁了,听说城中心的18岁孩子几天就能挣到一台收音机的钱,而我则要存好几个月呢,但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一定能得到一台收音机的!”
不过成峰也知道搬货的工作不是时时都有,他一个人完全养不活其他八个成员,大多数时候都是这些孩子“拿走”一点商贩的货物才能生活。
他舒服地躺在楼顶吹风,听着少年乐团玩闹的声音,忽然他听到有几个小孩讨论街上来了一个没有手掌的人。
这个没有手掌的人却背着很大一捆东西,而且一天下来购置了不少米油盐,说不定能从他身上偷到一点值钱东西。
“原来如此,干脆把他的背上的行李偷来好了。”成峰擦擦手掌跃跃欲试,很久以前他体力不足以做搬运工时也对这些东西得心应手过。
宅宇走在街道上,直觉一个人头高的通风口里有些许气息,便留意走了过去,直到一只脏手伸出来往他背上探去,他才立即躲开用拐杖惩罚了一下这只手。
“唔!”通风口里传出年轻的吃痛声。
“出来吧。”宅宇踢开一旁看似紧闭的陈旧铁门,在无数空无一物的蓝色胶桶中找到这名惯犯。
“请放过我吧!你也什么东西都没丢不是吗!”成峰很干脆地跪在地上,没受伤的手还偷偷抓了一把灰尘。
“真是好狡猾的小孩,同阿水姑娘天差地别。”宅宇心想道,还是出声:“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双手是人必不可少的宝物,如果你两只手都没有了,到时真的会痛不欲生的。”
“对不起!我真的错了!我以后还想玩音乐呢!放过我的双手吧!”成峰听出暗示,只能张开双手放在膝盖上,从他已经毕业的偷窃生涯来看,在城市外围当场认罪是将事情化小为无的最好选择。
“唉,好吧。其实我也是刚到这里的流民,给我介绍一下这里就放过你。”
成峰听到后大喜过望,原来宅宇也是流民!他看起来还是较成年人要壮硕的,所以成峰的反抗欲望才那么小。但现在——说不定能吸纳到这种人才到少年乐团里来。
“嘿,我是成峰!你叫什么名字!”
“叫我柳青!”宅宇将就地用这个临时假名。
对于无赖集团来说,强壮本来就是一种优势,少年乐团的行动范围只有这片贫瘠的街区,而在四周也有不少更加成熟的无赖集团,虽然他们对少年乐团这种半吊子无赖集团没有什么敌意,但如果在其他无赖集团的地盘上活动,那还是要挨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