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看光秃秃的鱼钩,沈国平傻眼了,他就算是没钓过鱼,也知道钓鱼要用鱼饵,不用鱼饵坐在江边,cos姜子牙么?
“被水冲走了吧?先前有半截曲蛇的。”
二姨夫口中的曲蛇,学名叫做蚯蚓,这东西作为鱼饵只能说勉强,但是总比没有强,这年头也没谁能有那个用鱼饲料打窝的条件,至于扔粮食,且不说各家都没有多余的粮食,要是被别人发现,举报一下,那就等着挨批斗吧。
尽管批斗运动的风气前些年已经吹过,但是现在还是有些尾巴存在,尤其是在农村。
“要不你去江边弄点小鱼崽子试试?”
这季节,曲蛇也不好挖,他便给沈国平出个主意。
“不用!我的挎包里有苞米粒!”
“哪来的苞米粒?”二姨夫看都不看一眼,随口问了一句。
沈国平笑着道:“我在路上捡的,遇上了往公社粮库送粮食的车队。不知道是哪个村的。”
“哦,那怪不得,我们村的粮食早就送去了,你们村还没送呢吧?”
“嗯呐,我们村每年几乎都是最后才送,谁让我们离得远,路还不好走呢。”
几乎是在公社最边缘的金岗村每年都是最后送粮食的,他们也习惯了,中间这段时间,正好可以被村长组织起来干点别的活,而等到送完粮食,那就开始正式的猫冬了。
“是呗,不过你家离山近,山里的好东西也不少,对了,你说你开始跑山了?”
沈国平点点头:“嗯!前阵子跟我爹一起民兵训练的时候,我爹说我的枪法不错,所以给我借了一把枪,我上山溜达了两天,打了三头野猪,三只狼。”
“嚯!你这是上山打猎?还是去山里面进货啊?”
二姨夫惊讶了,跑山的人他也认识不少,却没见过像自己这个外甥一样好运气的。
手伸进挎包里,从空间里面掏出一粒被生命之水催熟的粘苞米粒,穿在鱼钩上,手腕抖了抖,竹子做的鱼竿手感并不重,鱼钩入水,掀起细微到可以忽略的水花,并没发出什么声音。
“我也不知道,没想到运气那么好,这肉弄得多了,野猪卖了两头,剩下的一头留着吃,狼肉也直接都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