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寿跟着陆北辰做了他的贴身助理已经长达四年之久。
贴身知道什么意思吧?
不仅是生活助理而且还是工作助理。
陆北辰把他从会所带出来以后,秦寿跟着陆北辰见识了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奢靡生活。
他已经不再满足只是一个月挣到薪资一万的毛头小伙子。
秦寿想要过人上人的生活,等到他站到顶尖谁还敢嘲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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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陆北辰买下花满楼的会所以后,曾经提议秦寿可以不用在这里工作了。
第一这里距离秦寿的学校距离太远了,每天这样来回跑耗时耗力。
第二秦寿还是个学生,每天出入这样的场所会对他有所影响。
陆北辰并不打算更改会所的经营用途。
毕竟他们陆家是商人,有利可图的事情为什么要白白丢弃?
陆北辰可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孩子。
他盯上这家会所很久了,花家不是一般的商人。
如果他贸贸然就开口找花满楼买下,说不得花家会出面阻拦。
那天的事情虽然表面上是陆北辰为了秦寿才临时作出买下会所的决定。
至少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的。
…………
秦寿拒绝接受陆北辰的建议。
因为他很缺钱,他需要有一份工作可以维持大学四年所需要的学费和生活费。
陆北辰权衡之下,一个学生而已,他又不是养不起,干脆直接让秦寿做他的助理——有事出现,没事就在学校待着。
事后同事们都很羡慕秦寿,恨当时为什么不是自己去接待的胖大姐。
只要过了老板的眼,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很多。
君不见,红姐对秦寿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嘛。
以前都是连名带姓的叫,现在见面都是秦小弟小弟的。
看吧,就连一向眼高于顶的红姐也只不过是俗人一个。
所以秦寿就死死抓着陆北辰,只有他可以带着自己过上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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