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人作为主审官,必须要按律法审断,再问刘勇,“是否有证物证明裴渊杀人?”
陆应怀似乎也是真拿不出来了,无奈的摇了摇头。
顾砚着急了,裴渊狡猾,定不定罪的不是当务之急,他至少可以利用林落雪的证词,证明儿子没有杀人,不会被定罪。
顾砚列举几处疑点,说是沈珂一事存在诸多蹊跷,本身就有问题,而且目击证人已经暴毙,死因蹊跷,都有待查证。
用证据不足的借口要求释放犬子。
堂堂一个户部尚书,逻辑缜密,话中有理,沈正也是驳不倒的。
郑大人思索片刻,与两位殿下商议。
他的建议是暂时放顾行章回家,幽禁观察,再寻证据。
裴渊之事,也无法定罪,缺少证物,也只能作为疑点对象暂时幽禁被观察。
宁王知道强自追查下去,对裴渊不利,而且会牵扯他,只能认栽,同意。
太子也同意,何不趁机卖顾家一个人情。
沈正不同意,自己儿子不能就这么白死了,可是他不同意没有用。
因为沈珂本身行为也是有疑点,而且宁王一个眼神扫过去,不让他再多闹。
这件事好像就要这样被判定了。
郑大人正要宣判结果的时候,江承允忽然急匆匆的喊来说:“等一下,大人,有证物。”
他的证物就是目击证人冯沉暴毙的验状,仵作填写的。
江承允速速呈上验状,还将仵作带了上来解释。
仵作是一位老者,行礼后说出验尸结果,死者肠道漆黑,并非是紧张过度猝死,而是被人下毒毒死的。
宁王听此一笑,故意模棱两可,“难道是有人畏惧证人,暗中给下毒毒死的?”
他看向顾行章,引得围观者猜忌是不是顾行章故意杀死证人的。
毕竟若是证人在,他几乎就可以被定罪了。
顾砚一身正气说:“殿下说的对,冯沉死的蹊跷,还请大人严查。”
郑大人问仵作,“可能查出死者所中何毒?”
仵作说他用阴雨蒸骨法的烟雾判定是黔州的金域奇花毒。
此毒无色无味,但燃烧后烟雾成青色,且是慢性毒药,初时并不会发作,然间隔一天,就会出现口渴之症。
大量饮水便会催发毒性游走,麻痹痛感,死的就如在梦中一样,外表看让人查不出异常。
郑大人立刻调来狱卒,询问了冯沉死前之症,正和仵作之词对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