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当然可以,有何不可?叶迎秋笑道,可我们偷袭是想抓你到官府要赏银,并不想杀你,而你偷袭我却是痛下杀手,若不是我及时醒来,说不定此刻已经在阎王面前报道了。你偷袭我的代价和我偷袭你的代价不同,这就不光明不磊落了。

哼,想不到堂堂叶家家主之子,江湖人称叶一剑的叶迎秋如此油嘴滑舌。江湖不就是这样,你将我送去官府,被朝廷中人看管,落下一生的耻辱,日后若是出来,江湖哪里还有我盗风的地位?这比杀了我还要痛苦!

叶迎秋淡然道:你说我油嘴滑舌,我看你才是真正的油嘴滑舌,名誉哪有命重要?

但对江湖中人来说,名誉就是比命重要!

混江湖不就是为了一个名誉?你少作出一副淡泊名利的样子,不是为了名誉你会进江湖?反正你爹有大把的家产供你挥霍,不为了名誉,你可以滚回家做少爷了!盗风越说越气,想他小时候摸爬滚打,抢恶犬嘴下之食长大,混了大半辈子才得了一个盗神的称号,如今这小娃娃衣服穿得这样好,家里这样有钱,还长得这般好看,年纪轻轻江湖就给了他一个叶一剑的尊称。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想不到鼎鼎大名的盗神盗风前辈竟是如此迂腐。叶迎秋颇有些失望,第一次见到盗神,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人,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盗风年轻的时候亦有侠盗的美誉,只不过到最后丢了侠,只剩盗。

也罢,就算不为了百姓,为了那五十两银子,叶某今日也定要将你拿下。叶迎秋起剑,林中自有风飒飒。

黄口小儿,想杀我你还早了一百年!盗神拔下髻上铁签,杀向叶迎秋,头发杂草一般混乱。

只见叶迎秋轻飘飘踩在飘落的树叶上,剑光一闪,落地收剑,浅紫色蝉翼轻纱飘下,盗风便噗通一声跪在地上,鼓着双眼,面露不可思议之态,倒地死不瞑目。

虚尘上前,只看见盗风脖子上有一道干净利落的剑痕,可见死得干干脆脆,毫无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