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韩国梨泰院杀人事件

案发当晚。

他与帕特森跟其他朋友一起在汉堡王所处商业楼四楼喝酒吃饭。

期间他们还一同吸食了毒品。

亢奋之际,帕特森突然拿出了他随身携带的军刀,向众人炫耀他曾持刀伤过人。

众人不信,纷纷嘲笑。

帕特森或许是嗨过头了,他要爱德华跟他去厕所,说要给爱德华看点精彩的东西。

爱德华以为帕特森是要换个地方吸毒。

于是就跟他去了一楼的厕所。

当时厕所里,赵重弼正在小便。

他们进去后,爱德华见手上都是薯条的油脂。

于是就径直走到洗手池洗手。

一旁的帕特森突然持刀对着赵重弼就是一顿猛刺。

爱德华见此情况,当场愣住了。

事发后,他害怕地离开了厕所回到四楼。

后见自己衣服上沾有血迹。

于是跑进了四楼的洗手间将身上的血迹稍微清理了一下。

之后还跟朋友换了一下衣服,最后去了女友家。

帕特森则称,是爱德华跟他说要给他看一样东西。

于是他跟着爱德华来到了一楼厕所。

可是刚刚进门,爱德华就抢走了他手上的军刀。

然后对着一旁赵重弼就是一顿狂刺。

他当时吓傻了,站在洗手池旁一动不动。

赵重弼重伤后,体力不支扑倒在他身上,鲜血染了他一身。

爱德华杀了赵重弼后,将军刀丢在地上然后跑了。

帕特森本想也跟着一起跑,但想到军刀是他的,如果不捡起来,警方会找上他。

因此他捡起了刀打算销毁证据。

离开厕所后,帕特森也回到了四楼。

并在四楼的洗手间清理了一下身上的血迹。

然后跟爱德华一样,与朋友交换了衣服,随即回到了美军基地,之后将军刀丢到了水沟里。

由于案发现场在厕所,并无监控。

而且案发后汉堡王快餐店为了不影响生意,竟彻底清理了厕所,以致警方后续取证困难。

不过警方综合证词,加上作案凶器为帕特森所有。

且他企图毁灭证据和在他家内搜出沾染被害者鲜血的犯案衣服,以及他身上有黑帮纹身。

因此判定帕特森是真正的凶手。

当警方将调查报告递交到检察院,准备起诉帕特森时。

检察院却否定警方调查,反倒是认为爱德华才是真正凶嫌。

主要原因是尸检显示赵重弼的致命伤口皆是由上至下斜。

而且没有与凶手搏斗的痕迹,只有凶手比他更高更壮才能做到这点。

但帕特森的身高比赵重弼矮上三公分,而爱德华比赵重弼高四公分,且身体十分壮硕,因此爱德华嫌疑更大。

此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曾进行过测谎。

检测结果显示爱德华说了谎话,而帕特森说的是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