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地方法院对检察官提起的起诉和证据予以认可,以杀人罪名判处爱德华无期徒刑。
而帕特森因持有凶器及销毁证据的行为,判处了一年六个月的刑期。
对此,爱德坚称自己无辜遂上诉。
上诉法庭也认为他有罪。
不过考虑到案发时他未达到韩国法定20岁成年年龄,将他的无期徒刑减为20年有期徒刑。
帕特森则从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减为一年的有期徒刑。
爱德华不服判决,继续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
1998年4月。
最高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推翻了之前的判决,并于当年9月宣布爱德华无罪释放。
而帕特森早先因韩国光复节特赦而提早出狱。
此时爱德华也被判无罪。
这场谋杀竟然无一人受到惩罚。
对于这样的结果,赵重弼家属自然无法接受。
要求警方重新调查,然而此时爱德华和帕特森早已离开韩国回到美国。
案件就这样搁置了下来。
直到2009年。
一部以本案为蓝本的电影《梨泰院杀人事件》上映,引爆了社会舆论。
各方压力迫使警方重启了案件调查。
就在这时,警方在帕特森口供中找到了自相矛盾的地方:
帕特森当时声称,自始至终都站在洗手池的一侧。
其衣服上的血是赵重弼受到爱德华攻击后扑倒在他身上时染上的。
然而警方通过仔细研究案发现场照片后,发现洗手池侧边的喷洒出来的血迹依然很多。
如果他所说属实的话,他的身体当时是完全挡住洗手池的侧面。
按理说洗手池和墙壁上不会有那多血迹,但结果却不是,显然帕特森撒谎了!
此外,警方还发现了之前忽略的一个细节。
男性在上厕所时双腿会自然分开站,背部也不会挺得那么直。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身高来进行判别,显然有失偏颇。
而且当时赵重弼肩上还背着背包。
如果凶手抓住背包进而控制他,哪怕身材比他矮小也可以毫不费力攻击他。
鉴于以上发现,警方在2011年12月22日再度起诉帕特森,请求美国将他引渡回韩国受审。
经过数年的拉锯战。
2015年9月23日。
帕特森终于从美国被引渡到了韩国受审。
然而此时已经距离案发过去了18年,有些证据都已经不见,而相关证人记忆也模糊了,案件审理变得十分困难。
直到2017年1月25日。
法院才确认帕特森杀人罪名成立。
由于他作案时未成年,因此法院最终判处了20年有期徒刑。
这是韩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刑期。
案件至此,终于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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