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聂某又一次来到了呼和浩特催货款,此时史某的内心已经开始计划着一件可怕的事情。
让宿舍门卫帮助他买了一瓶汽油。
1996年9月24号早上六点半。
史某来到了汇通饭店8楼,手里除了汽油,还带了一把三棱刀。
史某上到8楼,径直走到了李某和聂某居住的房间门口,将汽油洒在门前,并点燃了汽油。
史某点燃汽油后,火势迅速变大。
史某惊慌失措,想灭火却无能为力,害怕事情败露,他选择了逃跑。
呼喊的正是酒店的服务员刘某,这一声呼喊让史某害怕不已,他掏出了那把刀。
与此同时,在房间内的李某和聂某也惊醒过来,开始自救。
当时聂某和李某在房间里面发现楼道里面起火,并且他们的门缝里面窜进大量的烟雾。
他们首先是呼救,然后打开窗进行呼救。
因为消防人员还有相关救援人员,包括酒店的管理人员及时赶到,扑灭了这场大火,并没有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史某在离开酒店后回到了宿舍,简单收拾后,迅速离开了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