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过上了逃亡的日子。
史某一路逃亡,最终来到了山东省,在这里过起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不敢用身份证,因此他也找不到工作。
主要是以拾荒,打零工捡垃圾来维持生计。
特别贫穷,没有正经工作,天天躲躲藏藏。
案发当年史某46岁,有妻子有孩子。
这是他最牵挂的人,但他不敢联系,也不敢回去。
如今的史某已经是古稀之年。
人生的暮年阶段,他幡然醒悟,但此时说什么都显得苍白。
犯罪嫌疑人史某因涉嫌纵火罪,故意杀人罪已被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下一步法院将对其提起公诉。
冲动是一时的,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情,后果却有可能影响人的一生。
法不容情,触碰了这条红线,就注定要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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