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人头2

刘志才借袁毅铭想要借住王鼎兴隔壁的锺麒水家的名义,将行李与尸体一起搬到附近。

等到夜深人静时,两人将尸体抬到山上掩埋。

芊蓁湖路位于碧潭吊桥以南约一公里,是一座荒凉,陡峭的小山。

对这一切浑然不知的锺麒水,在案发后大叹自己倒霉。

据他所说,两人告诉他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现在为了躲债,希望能暂时在此借住。

心想大家都是苦命人的他,于是同意了。

没想到两人实际上是要躲避侦查。

尸体最后在屋后地下寻获。

掘出的孙伯英身体,是用雨衣和布匹包裹。

像一个行李卷,已经奇臭难闻。

被害人孙伯英的遗体。

5日下午。

由其生前友人汤玉铭移送至极乐殡仪馆举行火葬。

治丧费用,则是由凶手处追回死者的四千元有奖储蓄券支付。

12日,刘志才与袁毅铭两人被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

台北地院于2月19日召开侦查庭,由刑庭推事杨家骧、检察官张泽涵执行。

刘志才呈上了一纸辩护书。

上面写着案发之日,他在烧开水,孙伯英突然踢了他一脚,两人因此吵架。

孙再踢他一脚,他就拿起石头失手把他打死。

刘志才承认杀人,否认预谋,另一方面,也替袁毅铭开脱。

刘志才说,分尸与包装都是他一个人所为。

袁毅铭是事后才知道他杀了孙伯英,知情后也不愿协助他。

原本,刘志才的计划是把头丢在碧潭,身体丢在大溪,双腿丢在屈尺。

但因为袁毅铭不肯帮忙,才将头和腿都丢在屈尺。

至于身体的部分,袁毅铭只有帮他挖洞,其他一概不知。

袁毅铭则表示,刘志才杀孙伯英的那天,他人不在台北,而是在苗栗的朋友家中。

他对这件事从不知情,也没有对警方承认过,希望庭上代为雪冤。

法院不采信他们的供词,判决主犯刘志才死刑,从犯袁毅铭有期徒刑五年。

两人不服判决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