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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历了如此多的创伤,我所做的事情是迄今为止我所经历过的最痛苦的事情。”
由于案件发生以及审判时,桑德拉和贝丝都没有满18岁。
因此她们的姓名和身份都受到加拿大法律的保护。
外界广泛称她们为“加拿大浴缸女孩”。
目前姐妹俩早已恢复了自由身,由于身份保密,她们的生活状态并不被外界所知晓。
但据已经公开的消息,桑德拉出狱后继续学业,并顺利从大学毕业,后来也成了一位单亲妈妈。
她也再次接受采访,采访中表示:
“我希望我的妈妈还活着,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想让她看看我的孩子。”
“我想和妈妈分享我的一生,我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非常羞愧。”
至于贝丝,她不仅已经结婚生子,还攻读法律专业成了一名律师。
对于她是否可以胜任律师这个职位,她的导师是这么说的:
“她拥有独特的视角和洞察力,这将帮助她成为一名非常优秀的律师”。
也有同行律师表示:
“案发时她们未成年,社会理应给她们一次机会,”
当然,对于两姐妹的判决,也曾引起法律界人士的热议。
有人认为,加拿大未成年人行凶犯罪,最多只在监狱蹲6年,之后就自由了,这样的判决实在太轻。
这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好的引导,应该修改《加拿大青少年司法法》,严惩凶手。
但更多的人认为,未成年人还不够成熟。
就应该给他们第二次机会,判决不能太重。
两种观点争议了很久,但是并未能改变什么,法律还是那个法律。
其实有关未成年罪犯的审判,不光是加拿大,在很地方都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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