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何买高额的保险,将保险的受益人设为他的妈妈,他也强行解释:
买保险不是正常行为吗?
想给自己一份保障而已,他正准备跟石清菊结婚,将受益人设为他妈没什么不妥啊?
后来他又说,石清菊其实没有遇难,而是离开了当地,去别的地方生活了。
总之在法庭上,洪书宣坚决否认对他的一切指控。
可面对检方的准备充分的证据,他的狡辩实在略显单薄。
经过为期13天的审理,数十名证人出庭作证后,最终7人的陪审团在商议了2个小时之后,一致做出有罪的判决。
负责此案的穆雷·巴特罗斯法官愤怒地表示:
“你杀害了这个年轻的女孩,她唯一的过错是不幸地爱上了你,并将自己拥有的一切都给了你;
而你为了钱财将她无情杀害,这显然是一个精心策划的罪行,被掩饰成一场意外;
你在整个过程中表现得非常冷血。
现在,你要为你可怕的行为付出代价。”
随后,法官正式宣布洪书宣的谋杀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绞刑。
到此为止,这起轰动一时,也是新加坡、马来西亚史上首起没有遗体的案件,终于有了明确的结果。
石清菊从认识洪书宣到遇害,仅3个多月时间。
这段时间里,洪书宣一点都没有闲着,忙着买保险并接连策划了2次谋杀。
检方认为,或许从他主动搭讪那一刻开始,他脑海里就已经有了骗保的计划。
他盯上石清菊,也仅仅是认为对方年轻、单纯、没见过什么世面、好骗而已。
洪书宣被判处死刑之后,被关在樟宜监狱,而他好像并未表露出伤心害怕之态。
因为他依旧坚信,虽然被判绞刑,但是并不会被执行。
而且他认为判决不公,开始向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上诉。